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妨害電腦使用 > 檢方發出調查電腦妨害使用

檢方發出調查電腦妨害使用

  • 小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19:57 
  • 文章人氣:885
  • 個人積分:8
  • 最近突然收到調查電腦妨害使用的傳票,詢問之後警方說是涉及入侵國外網站,IP是我們家發出的,叫我們在3/28號時報到。

    但是我們家沒有人會去國外網站,更別說是入侵了。而且警方並沒有說清楚是哪些網站,以及詳細案情,我懷疑是電腦中了木馬,或者是IP被國外不肖份子冒用。

    請問各位律師及網友大大們,我們應該先做好什麼準備?

    還是說我們28號時先去報到,做完筆錄之後再做下一步準備?

  • 小豪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0:05 
  • 文章人氣:201
  • 個人積分:8
  • 提出告訴的是國外的網站,不曉得當天會不會直接開庭....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1:37 
  • 文章人氣:195
  • 個人積分:4046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警方製作筆錄,是調查的第一步,如果您對警方的調查,有任何疑慮或不放心,建議您:可委請律師一同到警察局去作筆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客戶諮詢電話:0937-182635   Line : 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1:39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方會先製作筆錄,而後再移送地檢署,所以當天並不會有結果,本件您們可以先去製作筆錄以了解狀況,若無如警方所述之事實,則否認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1:46 
  • 文章人氣:267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您前往,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之策略與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2:09 
  • 文章人氣:290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可以爭執並非您或家人使用,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3 22:48 
  • 文章人氣:196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您必須證明您是因為家中電腦中毒,導致被駭客當作犯罪的跳板,建議您可先行將電腦掃毒或檢測流量,若有中毒或流量異常,可將電腦中毒的頁面存檔,製作筆錄時可提示給警方看,此外,你可列出您與家人使用該台電腦的時間和在家的時間點,若對方犯罪時間,您即可證明根本不可能使用該台電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4 14:12 
  • 文章人氣:204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先到警局做筆錄,對案情說明,之後案件會移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妨害電腦使用的案件重點在聲請調查使用ip為何、涉犯時間點與使用者作息比對、暫存檔記錄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