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大樓垃圾委外是住戶自行選擇參加,現在可以強迫全數參加嗎?ㄑㄩ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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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1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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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服的救濟方式有二,倘若是程序上的瑕疵,可以於3個月內提起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訴訟。倘若是實體上,如違反平等權、侵害財產權等,則可以提起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效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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