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提存的提存所?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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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3-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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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提存法第4條,清償提存事件,係由民法第314條所定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辦理之。至於民法第314條之清償地,係看契約是否有規定,若無則依習慣或債之性質處理,一般而言可能係以物之所在地或債權人所在地為之。故以債務人所在地之法院,該法院可能不會接受,除非您可釋明該地亦是本件債務之清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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