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6-29 13:14
- 文章人氣:160
- 個人積分:13388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對方的錯比較大些,因為你是靜止的狀態。
三、我幫你查了一個類似的案件判決並摘要如後供你參考「
從而,依上所述,原告當時駕駛車輛顯已超速、且行經肇 事路口時,未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導致本件車禍發生 ,可認原告確有過失之情節甚明,而被告依序駕駛車輛於 路口等待轉彎,並無證據顯示其有違反交通規則以及過失 之情形,足見被告所辯,應屬非虛。」。
四、你說的案件,對方既然說沒看到你,那表示你自承沒看前面了,對方至少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
五、你如果有受傷的話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若要提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六、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而且刑事案件的進行並不會阻止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先有概念。
七、雖然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但是如果時間拖久了證據可能會一個一個不見。
八、如果有受傷但傷勢不重的話,可以考慮和解或調解。如果傷勢嚴重的話可以考慮假扣押以防止對方脫產,
假扣押後再採取其他法律行動來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民事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等,都是可以考慮的手段。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
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