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自撞初犯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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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2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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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個地檢署的作法不同,例如,我查了一下幾年前新北地檢署的作法是這樣:0.26, 緩起訴處分金五至六萬;0、85,緩起訴處分九至十一萬;1.54,緩起訴處分金15萬元以下。若是法院判決,可能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元。
三、緩起訴是一個方式,緩起訴條件的部分可以跟檢察官表示一下家況;如果檢察官不同意緩起訴,起訴後還是一樣跟法官說一下家況。
四、如果無資力請律師陪同開庭的話可以考慮找律師現場諮詢或是代撰書狀,這樣會比較便宜一些。
楊俊鑫律師,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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