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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有的房子 是不是只要一方無意願買賣 另一方就無解?

  • 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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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3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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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爺爺往生後留下間透天厝 名下登記給我爸與叔叔  但我爸喜歡跟我們住
    所以搬出來 跟小孩子住  而叔叔全家則住在那透天厝
    我爸覺得他有遺產跟沒遺產差不多 因為他也住不到  所以就提議全部賣給我叔叔  但我叔叔不願意買下我爸的持份  也不願意把他的持份賣給我爸
    請問這是不是無解?
    那是一間5層樓的房子 只有一個大門出入  樓與樓之間只有樓梯相連
    請問如果我叔叔就是無意願買賣  又全家佔地為王  我爸回去還要拜託他們
    清一個房間給他睡   我爸如果去法院提告有用麻?  他可以主張自己什麼權利? 

  • 文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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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2-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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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既然是共有財產,各個有人可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若二人無法協議分割,建議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訴訟中可主張採變價分割方式,將共有物拍賣後分配價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