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前的問題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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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7-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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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您好:
如果房子已被假處分查封,無法移轉登記。 如果尚未查封,您是土地登記謄本上之所有權人,有處分權,可以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但如果日後敗訴,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尚未查封,您跟父親間是借名登記關係【即雙方約定由你出名登記,但房屋實際上仍由父親管理、使用、處分】,則您並無處分權,原則上不得移轉登記給第三人,若第三人不知情,可主張善意受讓,移轉仍有效,日後敗訴,您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若第三人知情,或土地登記謄本上已經有訴訟繫屬登記,則無法主張善意受讓,移轉恐有無效之風險。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結果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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