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初購屋為1摟含地下室 ,(地下室在房屋使用登記為儲藏室).管委會定為一樓每坪40元,地下室為每坪20元.已經繳17年多了.
今年有位委員說我繳的不合理,要升地下室每坪為40元,經多方協調,都無法決絕,因86年的管委會?有把地下室收費標準寫入規約裹.只在公告欄公告,才造成今天的困擾.現在管委會決定交給住戶大會由住戶投票表決, 社區共有160戶,有地下室只有4戶,我們4戶要如何維護本身的權利?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違反公平原則、比例原則等,可以依法提起確認規約無效訴訟。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區分 謝謝曹律師 可以請問公平原則、比例原則如何定義。 謝謝
倘若區分
謝謝曹律師
可以請問公平原則、比例原則如何定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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