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貸款把存摺跟提款卡及密碼給貸款公司.結果變成警示人頭戶我也去警局備案.我後續要如何證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情形很容易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建議您可主張係因辦理貸款,方交付存摺及提款卡,主觀上並無幫他人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如果法官或檢察官認定我幫助詐騙害人怎麼辦!我只是急用單純貸款並無詐騙的意思!
法官及檢察官如何認定取決於您如何為自己辯護,建議您即便不委任律師辯護,起碼應考慮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詳細完整之答辯狀為自己辯護。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9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7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