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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貸款把存摺跟提款卡及密碼給貸款公司.結果變成警示人頭戶我也去警局備案.我後續要如何證明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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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30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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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情形很容易遭檢察官及法官認定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建議您可主張係因辦理貸款,方交付存摺及提款卡,主觀上並無幫他人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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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31 14:43 最後編輯日期:104-07-3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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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官及檢察官如何認定取決於您如何為自己辯護,建議您即便不委任律師辯護,起碼應考慮自己或委請律師撰寫詳細完整之答辯狀為自己辯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