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冰箱食物偷竊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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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2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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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樣算竊盜。
二、如果你報警的話證據略有不足。
三、當然可以跟公司調錄影帶,但是公司會覺得麻煩。
四、就算是找到小偷是誰,你也是要跑程序,開庭的時候你又不能不去,如果委託律師協助要律師費用[絕對超過你那一袋東西],你要向公司請假也不算是公假也不是病假,算是事假…
五、有的人會在公司放飲料然後加瀉藥,但是這樣是違法的行為,律師不能建你做違法的事,而且如果巴豆下的重了點也許他會拉到死這樣太殘忍了>_<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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