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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任何媒體揭露Line對話截圖,是否違反個資法及毀謗?

  • Ni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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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5 23:29 
  • 文章人氣:1406
  • 個人積分:2
  • 請教各位大律師,

    我準備要在國外告一家知名房仲,仿冒我簽名和恐嚇. (兩樣都是刑事罪)

    而且我有在國外的報案紀錄.

    1. 請問如果我向任何媒體(包含新聞與平面) 揭露我和對方之間的Line & We chat 對話截圖, 還有對方傳給我的e-mail, 是否違反個資法 ?

    2. 如果我陳述的都是事實, 對方是否還有權力控告我毀謗?

    3. 另外, 如果我已正式向對方提出訴訟, 當我召開記者會或是接受記者訪問時, 是否可以直接說出對方姓名和公司名稱?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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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16 09:34 
  • 文章人氣: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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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第一個跟第二個問題是不會違法

    事實不能構成毀謗

    也沒個資法問題

    說出對方公司名稱也沒關係

    不要說出其他一般人不知道的個資就好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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