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醫療糾紛與藥事法 > 網購電子菸

網購電子菸

  • 小市民Z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21 03:06 
  • 文章人氣:7783
  • 個人積分:4
  • 本人在今年3月從大陸掏寶網購買電子菸與煙油及濾心用品

    因身邊朋友都有在使用,認為可以替代香菸達到戒菸效果

    味道也比較香,搜尋台灣的拍賣網站比較過後發現掏寶網售價較便宜

    於是上網購買數支電子菸,賣家贈送許多煙油,沒想到包裹被海關查扣

    當時以為是電池或液體關西,就也沒有多想,沒想到最近收到海關信件通知

    說那個包裹內含有尼古丁成分煙油,疑似緯反藥事法請我到海關說明,

    我並不知道那些贈送的煙油裡含有尼古丁,到底要怎麼說明比較好呢

    本身是無前科沒有犯過法的人,所以現在非常擔心,

    從來也沒想說上網買東西竟然會犯法,電子菸算是年輕人中普遍的玩具

    在台灣也有專賣店,所以我非常驚訝,

    電話到海關詢問,那邊說明也不確定包裹是不是我買的因為只有收件人跟地址,也沒有寄件人,所以才通知我

    我到底要老實承認是我買的 還是乾脆說包裹不是我的呢

    如果到了地檢署,要先去接受偵查再申請緩起訴?還是事後申請?

    或是檢察官會自己判呢?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21 09:07 
  • 文章人氣:222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電子煙若是屬於醫療用品,則未經許可輸入,即會觸法,而尼古丁的部分,若於訂購時不知對方會附贈,則可以提出抗辯,至於是否承認,若相關事證已明確,則您應主張從輕裁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小市民Z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9-22 21:18 
  • 文章人氣:221
  • 個人積分:4
  • 請問律師我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我不知道贈送的電子菸掖內有含尼古丁成分呢?

    須事先向海關說明還是等真的被送到地檢署時再向檢察官解釋?

    購買的內容其實是跟朋友一起團購, 非全部本人自用

    應該要說是團購,所以才有數隻電子菸 ,還是應該說全部本人自用呢?

    會不會有購買的人全都被處罰,還是只會針對包裹購買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