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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毀謗及公然侮辱

  • 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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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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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線上詢問過律師

    但是對方卻也提出相關事件證明不構成網路毀謗公然侮辱

    所以想在請教

    關於這網頁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84&sn=2465523

    我為id"scratch698"當事人

    這篇文章第三個留言的網路id"jack" 留下 "玩弄文字遊戲 低能廢物"

    雖然他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留言這功能是針對我的發文做評論的系統

    是否可以證明他是在對我留言

    而低能廢物這四字 是否可以構成網路毀謗公然侮辱要件?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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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9-2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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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低能廢物等言論可能構成公然侮辱,但問題在於是否有證據可證明為針對您所發表之言論,否則若您自行對號入座,似尚難僅以此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