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卡借款及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相關問題
- 洛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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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7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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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在15年前在土銀使用房屋抵押借款50萬元,並且在還款期間,又在同一間銀行使用現金卡借款30萬元(單純信用借款,無使用物件抵押),後來因為經營失敗,導致只還了房屋抵押借款的那50萬元後,現金卡30萬元的部分一直都只繳最低應繳,可是房地所有權在還款完50萬元後,已經賣給親戚並且過戶完成,現在想問說,母親想要回那張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狀,但是銀行的回答卻是因為現金卡尚未全部還款,一直把那張扣著,中間因為現金卡有幾次沒錢繳款,銀行寄來信函說要把房子法拍,可是50萬元房屋抵押已經還款完成,而且房子也已經不是在我母親名下。
1.這樣銀行法拍房屋算成立嗎?
2.現金卡借款可以扣押權狀是合理的?
3.親戚買賣房子會有影響嗎?
4.有什麼方法從銀行把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狀拿回來嗎,如何處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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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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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還是要先確認抵押權內容是什麼,抵押有二種,一種是最高限額抵押,一種是普通抵押。
二、如果是最高限額抵押,有可能現金卡債務也是抵押擔保的一部分。這樣銀行不塗銷抵押還算是合法…
三、不動產設抵押後就算過戶給別人,這個抵押權還是會一直存在於不動產上,除非銀行同意塗銷抵押權,或是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經還掉了…
四、先去地政機關查一下這個不動產的登記狀況是那一種抵押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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