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女性朋友跟他男朋友原本相處好好,甚至懷孕了(可是他們沒有結婚)。
男方卻說不想跟他在一起,可是小孩已經七個月,男方卻置之不理。
這樣可以告對方遺棄或跟對方要取贍養費嗎?
如果以後男方想要回孩子需要在打官司嗎?
您好:
1、雙方並未結婚,小孩在法律上與男方並無關係,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2、您可提起認領之訴,請求男方認領該小孩為親生子女,之後再請求男方給付扶養費。
3、如您未提認領之訴,日後男方要將小孩帶回,男方亦必須提認領之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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