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務累犯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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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3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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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妨害公務被撤銷緩刑,有判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的前例,例如台北地院104年度簡字第1787號判決就是;就算是累犯,也有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的前例。
二、拘役四十天易科罰金的話,就是四萬元;三個月易科罰金的話就是九萬元。
三、你的情況應該不算是累犯。
四、所以說對於公務員的話還是要理性溝通…如果他要罰錢就讓他罰,一般來說罰的絕對不會是四萬或是九萬,不要因小失大。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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