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賠償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02 10:32
- 文章人氣:216
- 個人積分:13406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假扣押是保全措施,是先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不能換價,也就是說扣到的東西你不能要求法院拍賣它,要等你訴訟結果如果勝訴之後才能調假扣押卷執行。
二、聲請假扣押要舉證釋明假扣押原因及假扣押原因事實,假扣押原因是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假扣押原因事實是對方與你發生車禍對方有錯導致你受有損害。
三、一般來說假扣押會被駁回是因為沒辦法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這個要多費點心思去搜證。
四、如果人有受傷才有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的問題,這個部分車禍發生時的驗傷就很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