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買賣、消費糾紛 > 很困擾~

很困擾~

  • 北極熊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12 17:08 
  • 文章人氣:535
  • 個人積分:6
  • 您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 個人在零售業服務販售商品給予顧客,彼此合做久了之後後續顧客有各種原因希望個人代墊貨款支付結帳他再轉帳於我帳戶償還.時間久後累積金額龐大他個人也無法準時匯入及負擔進而選擇逃避面對.之後家人出面協調,家人告知其有精神方面疾病(躁鬱症或憂鬱症)會大量購物及不知自己購物行為,故不承認其購物行為要求我回收貨品. 個人也願意回收承擔損失部分,僅希望他將已出貨的貨款償清,經協調後無論是其家人或是他個人都避而不見或是不接電約莫半年.最近後續連絡上希望他可以好好處理讓其有個結果不要持續拖延下去,但當事人要求處理窗口改為他個人,他家人無法代表其處理,他個人也有開店且持續營業中(困惑的部分是~有精神疾病卻可以開店且他的客人沒有任何發覺). 目前於今年5月有簽訂一份和解書(內容為~雙分協定債務清償方式及同意於貨款歸零互不追究).但於2014七月其家人代為出面協調至2015簽訂和解至11月多次口頭承諾匯入貨款都未如預期匯入,追究原因僅說工作繁忙無法至銀行.個人目前想要寄出存證信函不知是否合宜?或是有更好的處理方式讓其願意面對?

    目前個人擁有的有-雙方交易的往反簡訊,結帳發票,和解書,每月匯款對帳確認單等,代為出面協調之

                             妹妹聯絡方式,以及當時協調的主管聯絡方式

  • 范振紋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13 17:26 
  • 文章人氣:151
  • 個人積分:49700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直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清償,倘若仍置之不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