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11號時,我女友跟店家購買了一雙鞋
當時店家口口聲聲說此為國外進口名鞋,多次聲明為正品
但刷完卡帶回家後,才發現裡面並無任何保證書或卡等相關書面資訊
甚至連盒子都不是原廠包裝
另外鞋子本身上的商標,也跟原裝商標不一,我懷疑有作假嫌疑
隔日回店家想退貨,店家卻百般理由推托,說要等公司回應
與店家客服聯絡,它們也隻字不提此貨品是否正品
另外當日也無立即開立發票給我們,隔日到店也無補開發票給我們
這是否也能告店家逃漏稅? 還有欺騙消費者
請教如何做呢?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以原廠商品做為銷售手段,實際上商品不是原廠的,則已經構成詐欺罪。
2、至於是否違反商標法、逃漏稅,必須看台灣有沒有代理商及對方的營業額,不能一概而論。
3、建議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仍拒絕,可以考慮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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