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未滿18歲,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倘若事證明確,建議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偕同到場好好的認罪並且向少年調查官、法官提出照料子女的計畫,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一、騷擾二字太過廣泛,要看具體行為。
二、例如摸屁股的力式是性騷擾,有刑責才要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
三、如果是言語性騷擾的話是行政裁罰。
四、如果是更嚴重的情況視情況可能是性侵害未遂或是強制猥褻罪。
五、建議就近找個律師談一談你說的騷擾是什麼具體狀況及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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