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11-26 21:59
- 文章人氣:190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因侵占係屬當事人個人行為,若理事長等人未與理事共謀侵占,不會因此有刑法上的問題,雖身為理事長負有監督責任,但因對理事的決議係透過正式理監事會處置,且已有還款計畫,在未造成實際造成其他會員損失,是沒有民事責任,但若因此導致會員權益受損,就有民事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