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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購入,持續發生相同alarm無法修復

  • 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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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4 10:06 最後編輯日期:105-02-2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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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本人於2015/4/23向新竹福斯汽車購買一台 Golf 1.4 TSI 全新展示車 (里程數為8公里),於2015年五月下旬開始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當時為第一次 發生,下車確認胎壓沒有問題後reset alarm即可消除,六月初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又再 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Alarm 且連帶發生”ABS異常”&“煞車制動力異常過大”的重度 故障訊息,詢問客服電話回覆即刻停止車輛使用待拖吊回原廠檢修(於原廠檢修待料一 個月),六月底開始續使用車輛,而後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 Alarm ,每次停車下車檢查量測胎壓均正常,陸陸續續發生數十次也頻繁的回原廠檢修 (更換SENSOR,軟體升級,清潔輪速轉軸…等等)都沒能將問題解決,每個月都會發生次數 不定,檢修到連原廠技師都坦承該換的都換了不知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將車輛行車電腦 資料送回德國原廠判讀亦無法得到解決方案,後續發生Alarm時均必須將車輛靜止並熄 火後重新發動才得以消除Alarm ,12月又發生時原廠甚至更換ABS電腦,但事隔三天就又 再度發生,尤其是於高速公路行駛時須於路肩停車檢查車輛進而增加駕駛人受傷的危 險,嚴重影響駕駛人安全! 整個發生的時間區間至今長達九個月,一再反映收到的回覆 都是回廠檢修,只是在拖延保固期的消耗,於是2016/1/4向福斯汽車申訴…表明該車輛一 開始使用就持續發生Alarm根本就是一台有問題的瑕疵車輛(相同問題發生次數大於三 次已超過購車合約書上限),在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提出退車或換 車要求…,幾經幾番討論斡旋車商還是依然保持高姿態極度消極地應付態度,打了不下10 通的申訴電話也沒有正面回應,完全忽視消費者權益! 懇請協助~此case可以如何解 決,目前手上有近整年度發生胎壓偵測異常的照片及錄影檔,另外亦有與車商斡旋換車 過程的錄音檔(內容包含車價虛報與當初不符,及非本人親自簽名...等,這樣應該算車 商委造文書吧)...可以依民事訴訟控告精神賠償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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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2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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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買賣契約的瑕疵擔保請求權有行使時間的限制,法律規定是六個月。

    二、這可能是這個車廠這個態度的原因,因為你可能已經超過了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的時間。三、當然這六個月要看怎麼起算,這個部分就會相當重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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