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簽本票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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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13 14:42 最後編輯日期:105-03-1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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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未滿20歲在民法上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單獨行為,無效;訂立契約也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 簽發本票屬於單獨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無效;訂定消費借貸契約、保證契約屬於契約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事後承認,效力未定。 可由法定代理人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相對人,拒絕承認相關行為,拒絕後即不生效力。 此時相對人會依不當得利請求你朋友返還相關款項。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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