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服役於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在3/10成功嶺接訓日時,因未按時拿口罩及水桶到現場,而學長於公開場合中,於在場時約有五人在周圍,當眾罵出"廢物"等侮辱字眼,但身上並沒有錄音等裝置,且如果該學長長期用大聲斥責的方式對待學弟,以致精神無法負荷,能否依照言語霸凌對他提起控告。
另外我有和民事上的請求權?
而且我在擔心他打死不認罪,如果我先通知上級長官,他在上級長官面前承認了,我能否依此當證據,去做後續控告的動作?
您好,
如有人願意作證,您可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但學長在長官面前承認乙情,並不能作為未來法庭上之證據,必須親眼目睹之證人親自在法庭上作證才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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