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24 16:37
- 文章人氣:171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繼承承租關係應由所有繼承人一併辦理,是大伯並無權單獨獲得此項繼承項目之權利。
2、您可主動提出訴訟確認系爭權狀並非真正之訴訟,或待大伯提告後於同一訴訟中爭執系爭權狀之形式真正或取得程序之違法而應為無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