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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內容

  •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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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7 14:23 
  • 文章人氣:252
  • 個人積分:2
  • 是這樣的:

    我是學生,有時候會帶便當去學校蒸便當。

    就在前幾天,我決定久久一次帶便當,我大姊前一晚有提醒我要帶便當。

    但隔天早上我忘記拿了,他就傳簡訊過來罵我,內容如下:

     

    你的腦水母做的?是智缺還是智障?昨晚又提醒你要帶便當你依舊忘記帶

    這樣構成毀謗之類的嗎?

    我沒有回話,我只有看過,簡訊未刪。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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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7 14:38 
  • 文章人氣:143
  • 個人積分:14592
  • 律師評價:730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簡訊方式傳給你個人,不符合公然之要件,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另無散布於眾之意圖,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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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7 14:45 
  • 文章人氣:130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私人間之簡訊內容不會構成刑法上之罪名。

     

    2、民事上可能也難以舉證您的名譽或人格有因該簡訊而受損害之情形,難以請求甚麼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