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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權不當取得相關問題

  • La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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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3 06:36 
  • 文章人氣:405
  • 個人積分:6
  • 想請一下

    業主委託設計家具,但是製造上有困難,設計端介紹加工廠協助,加工的3D電腦模型資料是由設計端這邊提供給加工廠加工,讓業主直接付錢給加工廠。後來業主對加工廠透過一些說法,直接從加工廠那邊要到原始的3D電腦模型,但未經過設計端這邊告知,加工廠也忽略跟原設計端這邊確認,業主端這邊取得原始的3D電腦模型資料。這三方之間彼此都沒有簽訂合約,想請問在法律上,原設計端能有什麼保障以及主張?

     

    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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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3 09:39 
  • 文章人氣: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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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因而修改或加工,則仍可能會構成侵害著作權之問題,建議仍應以契約訂明,才能避免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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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4-1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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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契約的成立生效並不需要以書面為之,雙方對於交易的金額及產品或服務的內容有意思合致,即使只是口頭答應,仍然可以認定契約成立生效。因此,雖然你們三方面沒有簽訂書面的契約,你們之間仍有委託設計契約委託製造契約存在。

    你與業主間應有委託設計契約存在,如果雙方面沒有約定設計創作的著作權歸屬,則著作權屬於創作人,但是委託人因為付費,在契約目的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的使用權

    因此,如果你們之間的契約是要設計可以製作家具的圖形著作,業主可以主張為了達成製作家具的目的,他對於該圖形著作有重製、改作的權利。

    因為你提供的資料有限,僅能簡單回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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