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先生您好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原屬於我家族的連棟建築,所以在設計時排水系統是左右兩側的屋頂排水會接到我家的管線來排水。
但數年前左右兩棟已賣出,原本相安無事,但近日因排水堵住,導致水從我家2樓排水孔流出;藉此將屋頂排水做獨棟排水,鄰居卻說他們的排水管接我家是正常的,請問在法律上這樣合理嗎?
感謝解惑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管線使用的部份,基於債之相對性,應該是您與前屋主的事情,新屋主不一定可以使用。
2、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無法判斷目前的管線使用狀況,或是您希望排除什麼侵害,請詳述。
您好:
基本上所有權人就自己之房屋,可以禁止鄰居將水排過來;
但您的房屋設計有其歷史因素,
必須透過調解或法院程序來鑑定確認是否無變更原始設計之必要。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1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1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43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57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90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2036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