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我離職沒有交接,前公司寄"存證信函"說:對我保留相關法律之責任

我離職沒有交接,前公司寄"存證信函"說:對我保留相關法律之責任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4-20 15:50 
  • 文章人氣:162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妥適辦理離職手續,造成公司受有損害,確實可能遭求償

    2、所謂的欺負是什麼?建議應該分開處理,回去辦理離職手續,追究所謂的欺負的責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