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為日前在臉書跟買家買東西,她會去日本在臉書跟大家連線大家可以在上面買東西,但後來我覺得她東西賣的太貴所以沒有匯款給他之後她出國回來,就傳訊息給我說我跑單,之後又傳簡訊說要寄存證信涵給我,還跟我說因為我沒匯款所以過期的東西全部我都要自己吸收,難道我們在臉書買東西之後都不能反悔嗎?他東西沒出給我我也沒匯款給他這樣不行嗎?我真的要付款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業者,您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於猶豫期間內主張無條件解約。
2、反之,倘若我方只是因為覺得貴了,而產品無瑕疵,則會有違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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