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網購標錯價消費爭議請教
- 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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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2 14:50 最後編輯日期:105-05-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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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物平台:台灣樂天市場購物網 (上面的某一店家)
2.過程概敘:我在該平台刷卡下單購物,接著當天該商品賣家以無法配送為由取消訂單,並另來信說明是標錯價,我買的價錢的確較市價為低,我共買兩款不同並在下單後不久即收到樂天寄來的已收到款項通知信,賣家說要用6折賣我但跟我下單的價格(約2折)還是差了不少,所以我沒有接受,賣家取消訂單後,我付的款項應該也退了回來(包含紅利點數)。
3. 爭議點:(1)依據現行「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賣家在兩天內提正當理由可拒絕受理訂單,但買家若已付款則契約視為成立,我想請問,"無法配送"或"不小心標錯價"是否為條文內講的正當理由?我的送件地址在各大購物網站都屬可正常配送地址。 又,我刷卡付款並收到樂天寄來的已收到款項通知信,是否視為契約成立,如此賣家還可以擅自取消訂單嗎?
(2)目前我是透過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第一次申訴,但是賣家就是不願意依當初訂單賣我,我就算走第二次申訴、調解,是不是他不願意賣我也拿他沒辦法? 如果走訴訟模式是不是他會被罰款?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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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1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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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因應先前多起網路標錯價爭議,該規範即係針對此部分做規定,是標錯價應屬於正當理由。
2、後續可能有修法對標錯價而不願出貨之賣家處以罰鍰,但您的買賣爭議應尚在法規還未實施前,是以無從處罰賣家,只能提起訴訟請求其履行契約或給付您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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