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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一直說我家漏水

  • 宅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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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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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最近樓下一樓告我們樓上二樓廁所漏水(老舊公寓),法院也寄強制執行,不過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上一次以達成和解,因為樓下很難相處,上次經驗是很樓下各種刁難而且又不配合,所以這次我們沒有主動和他們接觸,結果樓下也沒來找我們,現在法院寄信來要具狀陳報。

    1.請問具狀陳報要怎麼做?

    2.樓下所謂的漏水情形我們已經看過,比較像潮濕反潮,而且有公寓的共同管線經過,樓下告我們也都沒經過公正的判斷,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最好是否可以給我們建議?

    ps.上次以幫她油漆賠錢達成和解,這次有先告知要有公正的判斷,而且有說請他從樓下處理,如果是公用的必須整棟住戶負擔,但她還是告我們。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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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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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你們先前已經和解,如果本件是先前已經和解的事項,可以提出答辯,要求對方遵守和解契約,不能再爭執。 先看法院來函要求陳報何種事項,若是要求你提出答辯狀,你要就原告起訴狀的內容提出你的答辯理由。 可以先單純否認漏水或潮濕更你有關,要求對方舉證,對方會聲請法院送鑑定釐清漏水之原因,若是共用部分之管線漏水,就跟你無關,對方應以管理委員會或全體區權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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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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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1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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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你們先前已經和解,如果本件是先前已經和解的事項,可以提出 ... (恕刪)

    感謝律師回答

    這次寄來的是這次強制執行事件,要求具狀陳報,請問具狀陳報是什麼,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