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網拍業者,有營業登記但是不用開發票!
在拍賣上遇到有些買家超商取貨付款卻惡意未領,態度非常不友善。
經多次提醒仍然故我,無視賣家!
賣方也因商品未領被退回而必須自行負擔運費。
因為買方沒有依約完成交易導致賣方損失運費
這種情況到底能不能提告?或是求償呢?
希望各位律師幫幫忙。
想知道在法律這塊對於網拍賣方到底有沒有保障。謝謝!
你好:
可依買賣契約之約定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價金及遲延利息,若受有其他損害(運費等)可以一併請求對方賠償。
您好,
若對方係故意訂購後不取貨,例如次數很多、故意大量叫貨等外觀行為都可用以認定故意之主觀犯意,可提起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債權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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