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 蛇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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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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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您好 我在四月初時跟別人發生事故,兩台汽車 當時我停在7-11的停車場,這家位置剛好在路口轉彎處,當時我人在車上車子也沒熄火,就在我倒車出去的位置停了一台車,他停在路邊且後輪位置在斑馬線上,因為是晚上那條馬路也不亮因此看不到停在我後方的那台車,所以在倒車時擦撞到。 被撞車主說他是靜止車輛因此要我全額賠償,車主回原廠估價出來保險桿要一萬初,我目前也只是學生無法負擔得起這?大的金額。 我想請問這樣肇事全責在我嗎?畢竟他這樣也算違規停車吧,也擋住了我的去路,如果上調解我應該怎麼去處理。 謝謝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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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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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解的方法很多,要看對方的個性來決定用什麼策略。
二、第一種可能性是不要去說對錯,很多調解不成立的案件就是彼此指摘,然後爭一口氣就談不成了。
三、第二種可能性是去說對方有錯,那要說得很有技巧。建議先查一些類似判決,了解多一點,這樣在說對方有錯的時候比較有氣勢。
五、如果總金額談不成的話可以考慮談分期,分期談到一定的程度你應該就可以消化了。
六、如果談不成進入訴訟,就他提出來的估價單的部分,可以就零件部分為折舊的答辯,如果他的估價單上零件較多工資較少,那麼零件折舊有時候是相當可觀的,曾有四萬元零件被法官算一算剩四千元。
七、當然如果你用過失比例來談判談不下來可以考慮用折舊來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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