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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1 21:02

前些日子我的機車被對方汽車倒車撞倒,當時我是停在紅線,對方停在停車格,故我違規而對方無。

但初步鑑定報告上清楚寫明了我方無肇因,對方肇涉嫌倒車未注意後方(因我車輛與對方車輛有一定距離)。所以我便拿當時的估價單向對方要求賠償

可是對方卻要求我去他認識的車行再估一次價,請問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我怕對方找的車行會壓低價格,且距離事情發生已過兩個月,車子都停放在戶外多少會看不出來當下發生的損壞,有可能判斷為更久之前的使用痕跡。且我又都是在我估價的車行修理的,對該車行比較信任。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40

 你沒義務重新估價,不過為了處理糾紛,建議重估也無彷,至少會要到一定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重新估價,直接向對方請求您之相關損害賠償,惟此似較容易引起相關爭執,故您似可考慮重新估價,但若重新估價價格較低,您可能也無法接受,您可自行評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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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對方願意賠的話,我個人是認為找那個人估價都可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Benny 103-02-17 23:53

 事件發生過程:

                     時間:2014/02/10

 

                     地點:新竹市水田街(中間雙黃線的雙車道)

 

                     過程:我於水田街行駛,欲路邊停車(白線無違規),停車前有看後方車輛距離我至少2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絕對夠),於是我警示燈開啟後即開始"倒車"路邊停車,後方來車跨越雙黃線要超車(可能不想等?),結果對方距離沒算好,且對向有來車,A到我車的左前側(當對方在超車時我就先煞停了),對方副駕及副駕後方側門 板金一側劃過凹入

                    事後對方來電,要求就各自自行處理,我沒答應,對方就說主幹線能倒車嗎?是因為要閃我車才從後方超車,我沒多說什麼,對方說反正沒有要和解就說要丟給他們的計程車行處理

                   請教:我停車前已有注意前後車輛安全距離,且開警示燈路邊停車,一切均按駕駛班教的來合法倒車路邊停車!!對方用"路權"來壓,我有勝算嗎?對方無耐心禮讓前車,且跨越"雙黃線"超車,一直用為了閃我車和主線道不能倒車來跟我揮@@假設我要停的路邊就是在我家前的白線車位也不行??

懇請建議如何處理?我只是想對方修復我的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0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提起訴訟請求之。您若有報案,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無報案,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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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當下似乎沒有報警處理。然現在警察亦會接受事後報案,惟並「不會」開立車禍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但可以請警察協助處理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通常一個月內都還有資料),倘有此監視器畫面即可證明您的車損係由對方所造成,進而向對方主張賠償;若沒有監視器畫面,不曉得您有無事故當日向車行報修的估價單、或當日拍攝的現場照片等可供佐證,否則顯難以證明事故與損害間之因果關係,進而難以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起訴請求,您似應盡其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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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小威 103-02-11 13:18

各位律師好,我在昨天2014/02/10 收到一張中壢地方法院寄來的掛號

裡面附了一張民事訴訟單,我在2012/01/10時

在一條單行道路口,跟左轉相撞,事件發生前我是逆向行駛,

但是事件發生當時,我是靜止狀態(我在等紅燈),一台左轉車,

迎面撞上我,我被撞倒在地後,他並沒有馬上停車

致使我的左腳腳掌被他的左前輪壓住,他下車後才發現車輪還在我腳上,

隨後回車上倒車,之後他報警處理,警察與救護車一起到達,之後我就在醫

院了,那個駕駛說他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處理,因為當時我還是學生,我也不

知道要和解什麼等等等...然警察也未對我做筆錄,只在醫院詢問我是否知道

那條路是單行道,我答 我知道,之後去找處理的員警 問他是否一定要作筆錄

(因為我當時要上課又要打工),警員說可以不用做,我們私下和解就好,

我也就沒有做筆錄了,而撞我的駕駛也說會給保險公司處理,我以為他保險

公司賠他前這樣這樣,結果現在他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全額求償民事訴訟

上只有附該駕駛的修車價錢單以及車子毀損照片,並沒有交通事件裁決所的

報告書也沒有案發當時的照片之類的...

我的問題是如果到時要上民事法庭我可以有什麼主張嘛 ?

因為我是被撞的雖然我違規在先,可是我的車跟我的人也都有受傷,

我記得車禍會有肇責的比率,我認為不該由我負擔全部責任...

謝謝各大律師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就是肇責判斷報告)

2、倘若您要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您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過彎的時候沒有注意路況,法院才會採信。

諾小威 103-02-11 17: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 ... (恕刪

謝謝律師,我剛剛有去派出所,當時有給我三聯單,只是兩年前,可能弄丟了。

有一個報案編號,好像可以查到。

關於我如果要求償醫療的部分,是否已經過了追溯期?? 是兩年嘛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調閱相關資料。您可以自請申請,或是請求法院調閱

2、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原則上除非對方曾經事後承認或承諾,否則對方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諾小威 103-02-12 11: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

 

哦...請問時效抗辯的意思 ? 因為他現在寄來也已經超過2年 可是員警是說

有可能他在期限前就已經送出去申請了,只是寄到我們手上已經又一個多月後,

那這樣對我們很不公平阿,現在等於他已經做好準備,而我們收到這個的時候已經

過了追溯期...他這中間通通沒有聯絡我耶...也沒有寄什麼相關的東西...

謝謝律師的回答,只是我現在還是不知道怎麼辦,賠錢是小事,只是只因為保險公司比較懂

也許就特別在追溯期之前弄這招,感覺很像他們要刻意搞我,因為當時我跟當時人是沒有和

解沒有錯,問題是我跟他都有損失,想說就摸摸鼻子算了,他時我受傷他也就來醫院看我一下之後就完全沒聯絡了...,現在又在搞這齣,很無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似已超過。對方之時效雖未超過,仍得主張,但您亦得爭執過失比例之分擔,而減少您的賠償額度。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義,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分析,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以上供您酌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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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小威 103-02-13 0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

 

 

請問我3/4調解如果不成,保險公司是否可向我提告? 追溯期兩年??

是否如果他向我提告,我也有權利提告 ? 不然他過了追溯期可以告,而我則不行 ?

怪怪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時效的部分,這個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您沒有主張,在法律上就是需要負不利益,本文甚感遺憾。

2、保險公司理賠完之後,確實可能會行使代位求償。本文建議您於3/4日開庭前還是尋求正式的諮詢較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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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L 103-02-08 17:57

您好,我是左轉車,要左轉進巷子裡,

擦撞當時對方突然在路口倒車,應該是要迴轉(但他與警方描述是他要倒車停車格),

雙方車速都不快,但是他突然倒車導致擦撞,請問肇事責任主要屬哪方?

感謝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8: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析,已確定相關損害賠償責任分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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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 103-01-22 11:42

請問因我車停在家門口,被一台倒車的車撞到,當天因為是晚上,且後方門板有嚴重凹陷,所以當天做比錄時只說門板處,但隔天早上起來看到前、後保桿都有被撞,於是就打去警局說我前後也被撞,有尋問警員是否要補充筆錄或怎麼處理,警員就跟我說不用,保險會自己去調照片

現在我申請調解對方一直強調未撞到,但警方的照片拍的非常明顯,它前保桿側邊及轉角處都有擦傷,因我後方門板並未有他明顯烤漆(燈殼部份撞到我方車),且我調解完回去問家人,家人記得很清處當天有三聲的撞擊,並非一聲,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請警員補充筆錄嗎?那我家人可做證不只一個撞擊聲嗎?

1.發生交通事故 對於所受損害有意見 這部分應該將來會依客觀證據去認定 對方縱使為相反主張 也不見得會被接受 所以你不需要太過擔心 畢竟車禍發生現場應該都會拍照 2.先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如果沒有辦法在理賠範圍 就可能考慮請求對方應該負擔這部分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不承認,若有相關證據加以佐證,對方已無法加以抗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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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9

 建議拍照存證並將照片寄給警察要求附在卷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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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p 103-01-20 10:53

大家好,我是當事人的妹妹,現在住在台中,
因為家裡父母離異,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想問一下大家。
事情是發生在102年04月08日晚上21時許,案發在大連路與昌平路交叉路口,我哥往大連路方向直騎,因為趕時間,騎得太快了,時速約60~80公里,這時有一名婦人要從該路口穿越馬路到對向(從大連路斜穿到昌平路),因為沒注意到我哥,聲稱我哥撞上她了,然後對方有倒車,可是,我哥本人並不知道他有撞到人,而且我哥也沒有倒車,他就順順的騎走了。之後,收到對方要提告而報案,就去做筆錄,之後也寄了鑑定意見書。因為對方執意要我們賠償26萬,但我們實在沒有錢,所以前幾天收到了檢察官起訴書,但起訴書的內容與當時鑑定意見書有出入,鑑於如此,我們打算先在網路上問問看有沒有人知道我們該怎麼辦才好,現在也希望知道要透過甚麼管道才可以申請到不用律師費的律師。針對這件案例,我提出的疑問如下:

1.明明是對方斜穿越馬路不對在先,我哥騎乘的方向是綠燈,我認為是我哥騎得太快,導致對方嚇    到,煞車不穩,所以倒車,並非我哥去撞的,並且從監視器來看,也不能判斷我哥有撞擊到,這    樣還能算是肇事逃逸嗎?(應該最多只能算我哥是超速?)

2. 如果如上述所說的,不可以算肇事逃逸的話,是不是過失傷害也不能有效了?

3.在對方口供中聲稱我哥的車輛有倒地,然後加速逃逸,但是從錄影帶看來,我哥並沒有倒車,並    且可以從對方口供中看到許多不合理之處,這方面該怎麼處理?

4.在收到的起訴書中,裡面有許多錯誤,例如,說明我哥是騎乘"自用客車",且說我哥"發現時      已閃避不及,遂不慎撞及對方機車",可是我哥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因為他並沒有閃避。這與    起訴書我哥說的口供完全不符,是本來就是這樣的嗎?

請問有沒有好心的人,可以幫助我們,家裡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實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也想請問該怎麼申請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又若您哥哥無認識到肇事逃逸之情形,無主觀犯意,似可爭執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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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符合中低收入戶條件,則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為您哥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p 103-01-21 21:33

謝謝你的回答,我們已經拿到了鑑定書,上面是說兩方都有交通上的疏失,我也不太清楚這樣對我哥有沒有幫助,目前希望先向法扶申請看看有沒有辦法得到幫助,很謝謝你回答我的問題,讓我安心了一點,因為我哥是真的不知道發生車禍了,希望還有機會。

李p 103-01-21 21:36

謝謝你的回覆,透過你的介紹,我有在網路上找到關於法扶的資訊了,現在就希望可以順利申請到義務律師,只是現在不知道該怎麼確定我哥是否為中低或低收入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哥哥之相關收入加以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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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103-01-15 14:35

某天下午回家路上停車倒車停車時,誤撞後方機車騎士,造成機車騎士受傷,警察測酒測值為0.21,想詢問律師酒測值0.21會被檢察官起訴嗎? (初犯者)

謝謝

 

 

本案涉及過失傷害罪及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則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而依該條規定可知,除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該條第1項第1款)構成公共危險罪外,酒精濃度未達前述標準,但甚為接近且有肇事的結果,還是可能會遭警方以該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該條第1項第2款),由檢察官調查後決定是否起訴。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為0.25以上,您為0.21,未達法條規定之標準,除非情節重大,檢察官偵查後,決定仍要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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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兒 103-01-14 09:24
律師您好~ 我在2014/1/2摩托車停置在自家店門口,被一台轎車撞到,當時對方沒停,我先生大喊他才倒車查看,下車後對方表明他趕著送貨至前方,他初看我車子沒損壞,留下電話後去送貨,當我再次發動摩托車,發現排氣管有聲音,牽去車行,才知道破了,當ㄒㄧㄚㄓ打給對方,他表要幫我修車,請我送去給他朋友到車行,要晚點跟我聯繫,但是他不接電話了,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尚無刑事問題,僅有民事問題,建議您們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藍海 103-01-08 20:02

請問:

於100年9月我父親跟一名婦人有車禍擦撞,當下婦人無跌倒車也無倒車也說不需要送醫跟叫警察!隔兩天卻包著大包小包跟我父親說要去警察局備案,說要跟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當下也無出示驗傷單,因我父親與對方都是無照駕駛

所以在事發後兩年間對方向保險公司請償了4萬多元,現階段保險公司要來找我們追討這筆費用

我想問說對方這樣合理嗎?是否有詐保的嫌疑?(當初幫他機車送修時,車行有在置物箱中發現一張關於詐欺傳票)

我們是否應當付這筆費用?

您好,這筆錢你們不需要去付的,第一雖然保險公司賠給對方,但保險公司沒辦法證明對方有受傷.第二縱使有受傷也無法證明與你們有關係,所以這筆錢不該賠償.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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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懷疑對方,可不予理會,待對方起訴後,再至法院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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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sh 102-12-29 17:39

http://youtu.be/Uad5xYIaZYI

12/28星期日於高雄楠梓區常德路永和豆漿門口,我們一行人到附近吃宵夜,遇到這位約四十多歲的中年婦人,將他的廂型車擋在我們一行人機車後讓我們有點難移動機車,其中有位女同學在倒車時不小心車子輕輕劃到她的小腿(根本沒有傷口)也有馬上向她道歉。
她便開始坐在車上講道理,我(影片中男生聲音)走過去問她「所以呢?」只是想問現在是什麼情形,婦人整個火氣上來開始發怒,矛頭轉向我,開始用手指指著我大聲說話,講了幾句之後還動手勒住我脖子(當下我圍圍巾被她弄到差點沒氣),是被其他同學拉開不然她可能不會放手了,然後她繼續向我們大聲,一直針對我剛剛那句所以呢說我口氣很差,可是我根本就只是想問清楚狀況,她在講話的過程中我拿出手機想看一下現在幾點,婦人直接出手拍掉我的手機到地上,然後繼續叫囂,同學幫我撿起手機之後我想開機看有沒有壞掉,她把我手機搶過去,同學和我想拿回來她當下還有恐嚇的意圖。
後來路人幫我們報警,警察來了她就開始狂說我們的錯,事實上我們只是不小心劃到她也有馬上道歉,卻不說自己對我言語污辱還有動手,後來經過一位警察講一講懶得再跟她吵,婦人開始逼問女同學現在是要怎樣處理,要和解還是如何,我們不想浪費時間想說和解,她就開始說她要看醫生還要看急診,事實上根本就沒事,我跟她要求我的手機費用還有她動手傷人的費用是不是也要給,她裝死,後來在寫和解書(婦人對寫和解書超熟悉,疑似常常用這招敲竹槓),在寫和解書的同時我們在看同學錄下的這段影片,婦人發現還大聲說「不然不要和解啊」

後來的結果是女同學和這位婦人簽下和解書並拍下照片以350元醫藥費讓她去看醫生。
現在我們手邊有的資料是婦人名字、車牌號碼

希望有空的律師先生可以幫忙看一下如果要對她提告的話應該要以什麼提告

站得住腳嗎?

您好,影片中這位婦人之行為有毀損罪與強制罪嫌,且罪名很可能成立,建議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毀損強制等罪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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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nee 102-12-21 19:04

您好, 想請問若汽車倒車時, 不知道撞倒後方停放機車(附近無人), 但當下有聽到聲音, 回頭沒看到任何人, 誤以為只是撞到後方的看板, 故未下車察看, 僅暫停數分鐘後隨即離開。事後機車車主以監視器畫面至警局報案, 請問汽車車主所需負擔的法律責任為何?以及可能的罰鍰?謝謝您的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29

 除非你是故意,不然不會有刑責

沒有人受傷,也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dnnee 102-12-22 09:15

 感謝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3

 您好,依題示情形,您似應無相關刑責。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偉倫 102-12-02 03:02

十一月份時候~開車前往家樂福地下室停車場~準備停車購物~

下去之後第一排停車場要右轉~剛好是一個死角~

一彎進過去就看到一位婦人在倒車~((我剛右轉婦人在第三格車位倒車前近又倒車.他要把車頭朝我這邊出去)空間不大~我只能停著等他車頭轉正~(此時我的車還沒完全灣近來這車道)之後看他車頭朝向我(此時他的車屁股在我這車道頭在他那車道~車子是斜的車頭是面向我)~我緩緩的前面把車頭努力的靠右讓婦人過(沒踩油門)(此時我的車是緩緩靠右.要回歸右邊車道)正常來說都是停車就是右轉進去找車位~如果車子要出去都是順方向~車頭應該像我灣近來這樣~出口也是在另外一邊~但這婦人是車頭對我要出去~我灣近來車是靠左邊沒錯~但我相禮讓他.等他把車移好~但他還沒把車移正就往我這開~我還來不及把車整個靠右讓他行駛~婦人就撞上我的左邊屁股~撞上還硬開~因為撞到位子剛好駕駛座~他無法下車~導致我車屁股後面常常的受傷!我有行車紀錄器

但我不知道這樣是誰對誰錯~我第一時間馬上報警~但警察來拍一拍照~叫我們回去做個資料~問一問什麼也沒給我~說可以跟保險公司說日期跟時間點~過來派出所調資料~說這不屬於車禍~屬於損毀而已!他們無法受理 只能幫我們做個紀錄而已!婦人的老公是後來~兇巴巴的~ = =

這我該怎樣確定是誰對誰錯呢?那我該怎樣跟對方要索賠?我也沒對方的電話也不清楚怎麼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把相關資料,如錄影帶即報告三聯單,送至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調查本案,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偉倫 102-12-02 21: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把相關資料,如錄影帶即報告三聯單,送至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 ... (恕刪)

ㄜ 可是警察說這不屬於交通事故 ~說這在家樂福地下室發生的~說那是私人土地~只能算損毀~!警察也沒開三聯單給我~我那時候有問警察說是不是要給我三聯單~警察說這不屬於車禍所以沒有三聯單~說如果有保險把那天日期時間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會自己來處理了..但這也不知道誰對誰錯~我是覺得我禮讓對方~那對方何必還沒把車頭方向用好就急著開~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故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4: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輛碰撞並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且無法證明對方有意毀損您的車輛,確實僅為民事賠償問題。

2、倘若您的行車記錄器有拍攝到碰撞情形,或是地下室監視錄影器可以證明對方碰撞您的車子,還是可以釐清事故責任,並且請求對方賠償

FineHer 102-12-01 19:37

您好,我(機車)於十月底在路口右轉和右後方機車擦撞筆錄上紀錄他的龍頭與我的車尾碰撞,我的腰部拉傷,對方則是四肢擦傷和腳扭到。經過兩次私下和解,對方認為是我沒有打右轉燈直接往右靠,因而撞到他,要我賠償醫藥費以及財務行動不便6000元。而我有打右轉燈,且做筆錄他也有說倒車之後我的右轉燈的確有在閃。我的立場是我轉彎前沒有看到後方有車,轉彎轉到一半就被他撞上。請問在雙方都沒有提出車禍鑑定的情況下,對於他的要求我可以拒絕或無視嗎?若私下一直沒有和解會不會出問題?我是承諾醫療部分我可以負擔(強制險),但6000元似乎有點無厘頭。謝謝解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和解金額不合哩,可待他起訴或提告時,表達請求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之歸屬與比例,確定合理之損害賠償數額。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縱使有打右轉燈 不代表你就是有等待或是慢行才右轉 所以這部分可能還是會有一定過失 而如果有過失 刑事責任上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如果對方主張賠償金額合理 且保險足以支付 可以考慮是否就和解了事 畢竟開大車跟機車擦撞 要完全不用負責 機率相對較低

Wen 102-11-27 17:39
我上禮拜倒車撞到另一步車的左側後坐的門, 有拍照沒報警,當天我就建議一起去修車廠立即修, 對方卻拿趕時間,走掉 一個禮拜後,獅子大開口拿著報價單跟我收16000 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7 17: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拿照片、報價單前往您所認識的車行確認對方所提之修復費用是否合理,倘若不合理又無法達成和解,可以等對方提起訴訟由法院認定較佳。

趙R 102-11-27 15:05

敝姓趙
向貴單位請教目前碰到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狀況是這樣的,本人於今年10初向網路賣家購買中古重機一台 交易過程種有簽寫交易合約書,牽車當下從外觀檢查與試騎皆沒發現問題。 但在隔月11月初時,因為洗完車後無法發動而牽去車行檢查,經檢查後發現此車有事故過 且車身有變形及內部部分零件損毀。事後向賣家提出問題,對方卻要求提出此問題不是在我本人買後一個月內造成之證明。再無法提出的情況下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或是可以告知可證明的單位。 合約中賣家有提出說此車有"原地倒車"經驗,但檢查出來的問題經車行師傅解釋為非原地倒車造成。 請您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法就有利於您之事項,您確實應該提出證據證明,又有關該月並未發生車禍事故,您可以請您的家人作證,或是請技師判斷車體受損狀況(目前事故鑑定單位有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是否為最近所發生。

趙R 102-12-03 12: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解惑 本有另一問題請教,您回信中提到請技師判斷車損狀況,對於此部分我已請技師判斷過了 ,因為檢查才發現車有發生事故過,但無法判別發生的時間點,針對無法提出事故時間點的部分
我有其他方法可以提出主張嗎? 您提到說可請人證 但人證都是自己人這樣在法律上有立足點嗎?
以上問題請您解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技師如此回答,則建議您可以尋求鑑定或是證人方式處理,又,證人除非是本案厲害關係人,否則不會僅因為是親友就不得為證人

趙R 102-12-10 09:1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可否請您解釋何謂 厲害關係人

當時與我共同前往購買車的同事 算是利害關係人嗎 

小逸 102-11-18 08:04
10月初在花蓮有件倒車車禍,雙方都在統一超商停車場要倒車離開,我倒車時看到對方也要倒車,我即停車,結果對方並未發現,繼續倒車且向右倒車,導致對方車輛左後照鏡從我車後車燈右面開始刮到後面,他的左前車門也有擦撞痕,(筆錄有寫,也有照片)結果我保險公司查閱警察,說警察寫是我倒車撞靜止車輛,我需賠償,這點與事實剛好相反,如果我倒車撞他,要如何讓我車輛傷口從右尾燈的右側刮到後側?請問我該如何向警察抗議、申請重判?謝謝

1.警方初步分析表 只是單純建議或是依現場狀況認定 並沒有拘束檢察官或是法官效力 2.如果你認為有疑問 你可以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初判表不合理,應該積極蒐集相關事證,並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2、又事故鑑定委員會仍會相當程度參考員警所搜事證,因此建議您應該積極提出員警判斷不合理之處供委員參考。

吳極限 102-11-16 21:54

我昨天跟朋友騎車要到一中  一開是我朋友騎的 (我跟他都沒駕照)在三民路的加油站前 我們發生一件雖是 (我們已經以正常速度40 50公里騎 後方有位騎士超車 結果在加油站口試圖轉彎進去 <可是他沒打方向燈> 於是我們想說這個人不會騎車  然後他突然看我們要經過他時 自己硬要灣過來 <而且他沒打方向燈> 我們就催一下油門到前面停下來 回頭看他倒車 然後我就先下車看看他有沒有怎樣 把他車子 扶起來 然後問他要不要看醫生 車子需不需要維修 結果他開口就問我們有沒有駕照 又說要報警 (((可是  重點我根本沒撞到他!!! 我想說這一定是想敲炸 所以我就騎走了 ))對方已經叫警察ㄌ  所以我這樣算是 無照駕駛   有算肇事逃逸嗎???((可是我真的有下車關心他人))應該第三者看到我關心他  幫他扶車  這樣還會有肇事逃逸嗎??  拜託救救我 這對我很重要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肇事逃逸,並不以發生車輛碰撞為必要,倘若該車禍事故確實因為您而發生,就不應該離開現場,就算對方有意敲詐您,也應避免類似情形。

2、又所謂的逃逸,不是指倘若沒有馬上離開現場就可以了,較合理的方式是在現場協助處理事務。

3、您所述的內容略微混亂,因此建議您日後收到員警到案通知後,應另外諮詢並詳述當時後的狀況,以利判斷。

cky 102-11-14 00:32

由於本人並非當事人,故事件中提及之金額皆為大約參考值。

A為我朋友,B為某批發商,

A在倒車時沒注意到B在地上放置了商品,

因此造成了商品的損壞,B宣稱該商品價值6萬元,

並要求A賠償6萬元減掉商品殘值的價差,

接著B就找人來估價,並以2萬5千元賣出商品(估價、賣出的過程A並不在場),

之後B就向A說該商品以2萬元賣出,要求A賠償4萬元價差的損失(照理來說應該是3萬5千元),

請問B在標紅字的部分是否構成詐欺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01:43

您好!詐欺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39條第1項),您所述若可證明為事實,是可能構成詐欺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豆豆 102-11-13 17:24

您好:

 

有件很嚴重可能威脅生命安全的事想要請教您寶貴的意見…….從頭陳述所以冗長,請各位給點時間耐心的閱讀完,請求您的幫助和建議,感謝!

 

住家一樓對面近五年前屋主將房子租給一家神壇,開始了我們家永無止境似的痛苦黑暗歲月,每天心驚膽顫害怕神壇內的不良份子不知何時又要恐嚇威脅滋事…….

 

這家神壇一搬來行為即甚囂張,將原本安靜環境尚可的小巷弄得烏煙瘴氣,喧鬧不堪,從當時至今每日不斷燒香,時不時的燃燒紙錢.大放鞭炮和沖天炮,鳴鑼打鼓…….時不時路上燒五堆紙錢製造公共安全和影響交通,開壇起乩問事問明牌,路上到處是口水.嘔吐物.痰.菸蒂.垃圾.檳榔汁渣,門前多次撒尿流進我屋裏,一堆不良份子.老和小混混經常在門邊徘徊聚集吵鬧,時而半夜還在我門邊拿著他們的椅子包圍聚集喧嘩吵鬧著,等著起乩……

也曾將我家車子的引擎蓋當成他們的餐桌,或藉酒裝瘋頭戴安全帽往後頭用力一摔躺在引擎蓋上,撞擊我擋風玻璃。

這神壇將原本已不寬的巷內弄得交通不易,機車不是隨便擺放在我門前影響我停車,就是隨便停在馬路上,見交通混亂,也完全沒有移動的意思,神壇外堆了不少大型花盆和安放不知何方”神聖”的巨大木箱.燒金桶子和水泥座的大香爐,安心的當他們的路霸.囂張的違建,擺明要我們門口得當他們的停車場,且中秋烤肉全聚在我家門前,影響我出入和安全……

 

一開始好言要他們移一下機車,我們好停車,他們卻對你橫眉豎目而視,完全沒有抱歉的意思,還會跟你大吼小叫,反問:”地你家的啊?”.”要移機車啊?”.”又沒擋到你們”,那態度就是句句要挑釁找碴鬧事的惡棍樣,或乾脆假裝聽不見你說話,看不見我們要停車……

父母年紀大了,他們也是如此態度對他們,曾不經意聽他們說:”哪一個有意見,我看是欠我登門拜訪喔”.”他們家全是女的啦(另一個以戲謔生事的口氣說”人家老父老歸老,至少還是個男的”)”,就這樣多年來次次有恃無恐的對我一家人恐嚇威脅挑釁,大吼小叫.常訐翫.戲謔訕笑,假藉玩鬧或演戲,在我門外行破壞我物之實,和他們理論,他們反而威脅恐嚇說:”改天開台卡車來擋住你家門口”.”不信教不乖”……..

也曾停車在我大門口,再兩人一搭一唱的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另一個隨即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是這麼可惡地訐玩我一家人!

 

有次在我車子回來時,父親拿著拐杖鎖鎖一請勿停車架(因家人不會騎機車,為預防車頭.門前被停了車無法出入,又移動不了之故,不得已才鎖上的),神壇內一男的突然走過來對我近八十歲的老父威脅恐嚇說:剛才按什麼喇叭(我車子要轉進巷子內,為了安全按個喇叭也不行?)你鎖看看,作勢要打他,還說:”怎麼樣,看不起我這垃圾宮喔?”(是他自己說的!還有他們這樣的態度要人看得起他?)

不得已又報警叫來警察,他還囂張的說:”叫啊!去叫警察來啊!我順便告訴你電話多少……….,一會警察來了,他又說:”好!你真的給我叫警察來”。

最後警察還是草率處理未給備案或報案,神壇那些人又故態裝老實.裝和平.裝不知.裝乖…..就是狡猾…….

但從此本已身體不佳的老父親變得易受到驚嚇,也經常喃喃以為有人闖進屋裏或要打他,也變得憂鬱,要載他出去走走,他又以怕回來停車時,神棍又要藉故滋事,一家人的自由從此被剝奪,一堆的污染也嚴重影響我一家人的健康了。

也一次在我一家人出遊回來時,神壇內不良份子雙手插在褲口袋,一副挑釁樣走近,問我父親:”穿西裝喔?很好看嘛”…..父親只能內心害怕卻裝鎮定的說:”老了,不好看啦!你們少年的穿才好看”,他們才得意訕笑著離開。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令人忍無可忍!

轄區派出所也置若罔聞,曾報案要他們來過多次,警察也只做做樣子虛設過巡邏箱幾天,但不見效果,問題仍在~

 

兩三年前曾試著和他們溝通過,神壇夫妻也要我們放心,保證往後這些事情不會再發生!事實證明這種人的話不可信,他們似乎看我一家人老實好說話,更故意放任進出神壇的不良份子對我們眼神.言語……繼續暴力。

其實也早料想到,和他們溝通時,聽他們說他們的朋友本來要毆打一位對他們這家神壇污染有意見的樓上四樓鄰居……,還說是誰報警的他們都能知道(果真派出所有人,否則如何知道?)

 

今年三四月的時候,明知不可為而為,逼不得已只好消極的在門外築起兩道牆,拉起鍊子心想或許可以隔絕這些麻煩,那些人馬上在工程第一天徘徊挑釁和叫囂說:”讚啦!水啦!給他報啦!”,揚言要舉報違建,四月十二日夜晚還故意挑釁的走過來牆內開心撒尿示威。

建牆時,神壇份子還一邊持香,邊走過來對水泥師傅教訓說:”你這樣不行啦!不讓人停的話就畫條白線就好啦!”(有用嗎?車子回來拜託他們移個車子都橫眉豎目了…….水泥師傅客氣的說:對面那排房子門外的東西放太靠近馬路了…….)

那家神壇常將機車隨便停放路上(巷子已不寬,也曾將車輛停路上進神壇聊天),或擺放各種雜物,多年來似理所當然當我這是神壇香客的停車場,若不從便對我威脅.恐嚇……,因此他們怕我築了牆將使他們無法”得寸進尺”而惱怒吧?!

果然!不久收到了違建限期拆除通知,為了避免他們使詐,如他們自己說的會害人”撞牆”而亡,此牆一個月後即自行拆除!(曾專程至拆除大隊特別說明,但並未得到幫助,反而又數落我們一頓,也先去過新北市政府建築法律諮詢過)。

此神壇搬來至今已害我損失不少錢財和精神.名譽損失(地方上不知情者的責備撻伐謾罵.辱罵………..)問題仍舊存在,神壇一日日坐大,一天天更囂張,那嘴臉令人憤怒…….

且此地區只我公司門口三.四十年來完全淨空,不當路霸和違建戶,今日卻因此神壇常年滋事,不得已築此牆保持距離,今年三月前已知政府荒謬政令:民國八十八年前的違建是合法的(還分之前殺人合法,之後乃犯法?),我何故明知卻害己花錢又出入不便,也因此自家停車不若往常方便,以致有回車子到家門口前,在倒車時因築牆視線被影響,而險撞到緊跟在後的機車,一切一切只因太相信人性善良和對政府治安的絕望,今日卻落得被整個地區誇張違建違建戶反過來顛倒是非來指責我一家,已造成我一家(和我公司門口)名譽嚴重受損,神壇份子多年在門外三番兩次辱罵.叫囂威脅.恐嚇.挑釁.訐翫,也因神壇常藉停車滋事而築牆,致地方上至今仍有人一經門前便指責我,公司門前因神壇出現後的曲折事件,而今仍常被指指點點和責罵,築牆後也曾有人拿著棍子來敲打牆,我強烈感覺受辱.受委屈.冤屈,神壇也藉由輿論來污衊我一家,我可以要求神壇或其房東或國家賠償我監視設備.築牆防禦費用名譽.精神.公辱.健康各方面的損失嗎?

 

聽里長夫人曾說神壇那對夫妻在派出所有個自己人的靠山,也不時的看他們和環保局的垃圾車司機猛打招呼,司機甚至在我拆牆後對神壇人員比O.K的手勢,可聯想他們在環保局也有”靠山”,難怪違建單位對我蓋的牆特別積極對付,垃圾車人員也專對我回收分類和倒垃圾有意見,這地區有上萬件更誇張的陳年違建和巷口一新違建,他專只對付我一家,違建單位人員更在我門前言語戲謔譏笑,如此冤枉令人憤怒的事,我該向何處伸冤,這些人越來越得寸進尺了!

 

在拆牆數日後,耳語聽附近有人說是一群人到派出所舉報的,拆牆當天也見一群人開心的聚在一家雜貨店前手舞足蹈.三姑六婆的指手劃腳似的指指點點,當中有個女的,在多年前的一個晚上,母親因事忙,夜裏也才十二點使用洗衣機,沒想到這我家過去曾多次熱心幫助的人,竟報警”報答”我們,當晚還不斷地朝我家一.二樓丟擲綑線捲軸和蒜頭及米,如此欺人羞辱人……令人心寒氣忿!

耳聞她也是報拆牆的舉報人之一,令人怒不可遏,在五月二十七日傍晚,她家又來我門口停車(多年數次暫停我門口,我不曾拒絕過),正巧我在一樓,我便走出門外和平的對她說:”我這妳一樣可以停,但妳可以要妳樓下的神壇將東西全移進屋裏,妳也可以停那也許更方便…….”,沒想到她竟回以:”妳意思是說拆牆是我舉報的?妳說什麼瘋話?如果我有我去死,如果沒有的話,那妳就去死”,不停的指我咒我,我說妳不可以這麼咒人,不是我說的,是出入神壇的人說的(網友們,不是我耳根子軟,我會相信是因為知道此女人格有問題,專欺弱和善良,別人家凌晨兩三點洗衣也沒關係的,她家整日或半夜喧嘩不顧鄰人安寧,我們三十年來也不曾說過她甚麼),我只是告訴她是一個常在她樓下神壇出入的一個男的說的,她卻有意扭曲我意思是說她不可以停這,我們門口是這地區惟一門外不堆物當路霸或違建的(會建也是因為神壇鬧事之故),好讓人方便會車和暫停車的,她來停車過無數次,我不曾一次拒絕過,她竟說這樣的話,我們曾幫助過她一些事,也讓她方便停車不知多少回,她卻說謊嚷說不曾看過一家這麼小氣的,我說我門口未放過雜物如此整齊就是要人方便,她又說和有無堆物無關(試問那她次次又是如何順暢停進來的?我拒絕過嗎?此女心態可議!)

 

而神壇女卻在此時走過來加入助陣似的挑釁說:”關我什麼事(確實關她事也不關她事,要不是妳這神壇,今日會衍生這麼多事。是的!不關她事,那她又走過來幹嘛?又要惹事?)

 

那神壇女走來就說:”她為什麼要停我這”(試問:那去她那的又為何停我這?)

她又趁勢附和著她樓上的說:”別理她!沒見過這麼小氣的,別和她番了,多牛呢…..”,就這樣一個直用力踏地用指頭指著我,咒我去死,一個罵了我三次”牛”……

我怒指責神壇女說:”這妳最沒資格說話”,她回說:”妳說那什麼瘋話?我怎樣沒資格….”,我說要不是你們,這原本安靜的地方會弄得雞犬不寧,風風雨雨…..,她竟有臉說:”哪有人受不了?是只有妳一家人受不了啦…..妳受不了我也沒辦法啊!”,也沒錯!那些人都只敢在後頭抱怨,人前又一套,況且受到最大痛苦的是我一家人,而神壇樓上的那女的,在我告知原因後也說:”那妳家的事!”(人真現實…以前不該熱心她家的事)

就這樣過去我們幫助過的鄰居全都自私起來了,就我一家孤軍奮戰至今……….

 

電話110報警,每次都得打上三四通電話派出所警察才會到,來了又做做樣子, 明顯和神壇是一掛的,不見警察責問他們、查問他們的資料,反而次次問我們資料,又態度讓人感到他們對我們厭煩,當你傻子似的問話,或兇我們,或命令和戲謔口氣笑說:”好!我們坐下來慢慢將妳們積怨已久的事說說….”,又說要幫我們好好地上課,對鄰居要客氣要敦親睦鄰,又說不能謊報,問說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是真的?還是只是我們自己想像的?又聽我們說築牆因為他們……..警察更似逮到機會反而責備我們……,我們指著神壇外的違建和路霸行為,這派出所警察們卻只說你們也可以舉報他們啊!

但奇怪的是,他們不就是我們可以舉報的機關之一嗎?眼前他們不也看到了,又為何未上前告知神壇違建必須拆除,仍只直一味指責不得已違建且已自行拆除的我們呢?直繞著此話題轉!

他轄區未管好,他們有臉說,且互相勾結…..(說到此,各位若是你們聽了又作何反應?我們不夠敦親睦鄰?他們怎知我們三.四十年來怎對鄰居付出的,怎可說此話?我們謊報?沒事誰會吃飽撐著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九月十五日,神壇又進香回,又破壞我門外物,且在巷內囂張大放鞭炮和沖天炮.路上焚燒紙錢.鑼鼓號角喧天,開門對其理論(每次都是因先破壞我們的東西,我們才開門理論的,其他部份我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忍耐他們),這些人又聚眾叫囂滋事口出穢言不斷(又罵”X你娘……”),又挑釁威脅恐嚇說:”有本事出來啊,別躲在屋裏……”(明知道那些都是些異常之人,有誰那麼笨啊!)我又打電話報警,又是三四通電話才到!

那些警察仍是不耐態度對我,不問他們怎回事和盤查出入份子的身份,又只問我們,又只向我們要身份證件資料,又兇我們要我們安靜(我們只是陳述多年至今的委屈),又不許我指認鬧事者給他看,明顯感覺他們在保護神壇,多數警察和神壇內的人,當著我們的面勾肩搭背.拍背.咬耳朵,讓那些人繼續對我橫眉豎目和做挑釁動作(裝打呵欠,做鬼臉,一副安心沒事的樣子,若沒靠山,他們膽敢如此肆無忌憚),警察們反而完全未制止…….

又受到刺激的老父親更因害怕得歇斯底里反而向那些人道歉,而警察也從未關心次次的受害者的我們。

 

每次來皆避重就輕,說再鬧事他可負責來到,問題是多年了,問題徹底解決了嗎?他們吃飽撐著來散步嗎?還是來教訓我們給神壇看呢?

我說五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已聲明要提告,警察說必須要到派出所留下資料提告,才能開報案三聯單,備案也是,就這樣還是避重就輕,還是不給提告.備案.報案和舉報神壇違建和路霸之行為!

 

且各位說說看,我能相信這些警察嗎?此事至今仍擱著,令人極不甘心…….,

 

今年中秋節九月十九日,晚上送走友人時,在外頭當路霸烤肉的神壇不良份子,又挑釁似應聲蟲的學我對友人說:”bye-bye”,嚇到我們的朋友,我忍無可忍的怒聲斥責對他們說:”我沒有惹你們,你們最好別惹我!”沒想到在拉下門後,竟聽到他們一群人在背後計劃著要對付我們一家人,以下是我聽到看到的內容:一個說”….搓圓….”,另一個惡狠狠地指著我們家說:”你以為現在搓他就爽喔….”,又說:”沒辦法啊!衰啊!再不對付他們,肯定是他們贏我們輸”,又說”瘋子怕打…..”,又指著我家對其同黨說:”你比瘋子還瘋”,神壇女又食指和中指扭結指著自己的頭笑說我們是瘋子,就這樣一群聚在路邊烤肉,邊譏笑邊羞辱.辱罵.恐嚇我一家!

確實沒錯!多年來我們一家人的確快被他們弄成瘋子了!

最後鳥獸散前,說瘋子怕打的那個男的說:”別擔心!這件事包在我身上,用石灰就可以……”,有些部份聽不太清楚,我趕緊將那男的機車車牌號碼記下來,或許萬一能有點幫助……

這些人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對了,應聲蟲學人說:”bye-bye”的那個男的,就是曾在我門外走近我老父親身邊對他挑釁說”穿西裝……”的那個,我可以就他挑釁兩次提告或怎解決這部份嗎?

 

九月二十八日,神壇樓上的女的的朋友或親戚來找他們,又停車在我家門前,因為自家車子一會就要到家,只好委婉拒絕,沒想到他們說什麼也要停車,最後要老父母親在我車子回來後打電話給他們,留下了寫有電話的紙板,我一會才知他們是去咒我去死的那女人家裏,卻不明說,反要勞我打電話告知車回,若明說的話我至少按個喇叭便可,我不高興的將其電話板子放回他擋風玻璃上,一會他要將車子開走時,我告訴他:”多年來車子每次停都讓你們停了,我不知道那是你親戚或朋友,請告訴他們以後別再說我小氣,和隨便咒人去死了”,那男的邊問我他的紙板呢?我說:”在你擋風玻璃引擎蓋上,我們並不稀罕!”

他自己看不到,最後竟老羞成怒的罵我:”講啥ㄒㄧㄠˊ.白癡”,在公然辱罵我後,車子隨即揚長而去,我便記下他車牌號碼…….

 

請教各位,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種種威脅.恐嚇.挑釁和公然辱罵呢?因為串聯起來有些複雜,加上這些都是些平時就自私不吃虧的鄰居有可能會作偽證(他們明明都清楚看著,竟能串通一氣幫著神壇說話,說是我們誣賴他們),還有轄區派出所警察令人不能信任了,里長和環保局也是,他們都太狡猾擅於演戲偽裝,關於派出所和門前戲謔譏笑的環保局違建單位的人員,我又該如何解決………?(為了他們我們還花了近十萬元安裝了數台監視鏡頭設備,兩道牆也花了五六萬元了!)

 

這些不良份子實在太可惡,也曾一搭一唱的在我門前停車演戲,一個出聲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一個大聲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這樣種種戲謔的戲碼經常故意在我門前演出,快五年了,誰能忍受這些瘋狂的怪物?

 

這三四個月來我再也忍無可忍了,我開始武裝自己變得強勢,不再忍耐害怕他們了,幾乎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說教”,結果這地區和那家神壇解釋為罵他們,那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辱罵又是什麼呢?真是做賊的喊抓賊,打人的喊救命,不可理喻!

這些人在進出宮廟燒香拜拜時心裏想的是什麼?挾神明好幹壞事?妄想若真有神會協助他們作惡?

政府再不正視這種荒謬的以宮廟作掩護的流氓文化(聚眾滋事,結黨營私),將使治國之本的治安.教育,甚至觀光推至萬劫不復的地步!

 

最近才聽老父親說他有天一人出門等公車在站牌時,有個常在神壇出入的男的(名叫:阿德)對他放話說要”整理”我一家人,會對那個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的先下手,最近要較注意點喔~不會讓她死,會讓她很慘,要父親轉達我,要我最近小心點,又對父親說:會讓你一家都死,只留下老的……..,沒想到父親因害怕恐懼而擱在心中至今才告知~

我才知道事態比我想像的更加嚴重,這些人不曾反省道歉就算了,反而變本加厲的辱罵和放話恐嚇,完全無視法律存在,台灣治安墮落至此,竟還常在討論廢除死刑.廢操性成績…….

 

大家能想像那種四五年來天天被人掐著頸子過日子快窒息的感覺嗎?

車子駛入巷子按個安全喇叭也不行.燒紙錢祭祖拜神.停自己車,對面或旁邊卻有好幾雙眼睛惡狠狠的盯著你看或訕笑著,請他們拜託他們,出聲叫他們移個車子不行,按個喇叭示意要他們移動一下也不行,輕聲.大聲點都不行?這些怪物真是欺人太甚太可惡了!

 

冤枉委屈的事,多年來已壓得我們一家人快精神崩潰了,不僅公司客戶害怕,也影響我親戚朋友來訪的意願,家人健康狀況四五年來已快不濟,身形日益消瘦.免疫力嚴重降低,導致經常生病上醫院,家人上班的也無法專心於工作,心煩得常有尋短的念頭,卻又求助無門,無法安靜正常的過日子,一家人天天膽顫心驚的過日子,甚至不敢一個人單獨出門,但這些人太會裝乖裝無辜了,我們一家人四五年來已身心疲憊快要不支,家人心靈嚴重受創,現在只要一聽到他們的聲音,或看到他們,便會害怕得心悸和作噩夢,每天再累也必須堅強的武裝自己,改變態度以求生存,好讓自己能苟延殘喘的生活……(沒想到那些人未反省更反而放話要傷人!)

信仰本來是美好的,現在的我們只要聽到看到和宮廟有關的一切便會感到恐懼……

這群人現在在我們的眼裏就像是一群未被拴住的毒蛇猛獸,時時蟄伏在對面和門邊,隨時等著衝過來傷人咬人………

 

不法宮廟已嚴重損及台灣形象,影響治安和衛生…….甚劇,所有虔誠的信徒們是否在持香膜拜時曾思考過,是否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在你們拜神的同時,有多少人在某個角落裏受到痛苦和威脅恐懼…….?

 

今天不將事實的真相原委告知大眾,我一家人有日可能將含冤莫白而死,永遠冤沉大海~

 

十月某日又因神壇又搭棚子和表演臺宴請香客,致隔壁住戶停車困難而擦傷車頭邊,他們不拆了那些東西還鄰人出入自由,反要我移去緊鄰我車頭前的防止車輛和人員無法出入的架子,此神壇定居此巷五年來,怎樣都是我家倒楣和最不便,又多年被他們威脅恐嚇大吼小叫,恐懼心情至今陰影難抹去。

因心裡害怕,神壇多年反覆吵鬧和滋事,常憂愁不知他們何時又要圍路搭棚宴香客,圍站我門前吵鬧或滋事.破壞,或影響我人員.車輛出入安全和自由,搞得自己和家人心悸.焦躁不安,不得已我只好武裝自己變得強勢,比他們更大嗓門.假裝兇悍,好掩飾心裏巨大恐懼和對鄰人恩將仇報的絕望心情,如此心悸才改善一點點,但醫生檢驗報告說我甲狀腺機能有些亢進,醫生說心情確實會影響此部份!

但至今有時仍會發生失眠情形,每晚睡前還是得服抗焦慮的安眠類藥物,才能一覺到天亮。

政府不驅逐住宅區內擾人的神壇,他們若不消失,要我公司和一家人搬家,搬家又非說搬即搬,難不成政府要倒楣的我從”世上消失”?!

 

前面提過,十月某日神壇又擺桌宴香客,聽到表演臺上的主持人在感謝贊助單位時,聽他唸到有議員林水山和劉美芳,本是為民喉舌,該為民眾主持正義的他們,卻反而助紂為虐欺民,神壇有此後臺,我可以什麼辦法或法律來對抗他們嗎?

 

十月二十四日,早上才六.七點,一神壇份子一早便停一紅色跑車在我門邊附近,直上下車,不斷用力甩門擾鄰安寧,我實在受不了,便大聲對他以理訓話,誰知他突然回頭對我大罵一句”考夭喔?”,我實在氣不過,回以:”我是吃飽了,但有人肚子餓,才會罵了不該罵的話!”這部份我可以影音畫面對之提告公然辱罵否?

 

十一月二日神壇又搭棚子又要宴香客,就這樣一年數次進香和宴香客擾鄰安寧和出入的自由,仍又將繩子綁我屋簷鐵架上,機車又隨便停放我門口,我馬上又拿著手機拍照以存證,他們才又裝乖輕聲說:”不好意思借綁一下”,我說我哪敢說不啊…….”,他們若是在五年前一搬來就如此客氣,大家不都好說話嗎?就非得威脅.恐嚇人嗎?他們現在是真的客氣嗎?還不是在演戲,就怕我檢舉提告而已,現在裝客氣已太遲,我一家人的精神健康皆已受嚴重影響,對他們曾經欺人的態度那陰影我至今仍揮之不去。

但武裝自己才能和神壇抵抗的一家人身心俱疲,如此隨時處於緊張”備戰”狀態的我們真的好累。

 

五年來,我曾給無數次機會平和溝通過,但他們不是譏笑.戲謔,或嘴上說會告知出入份子改善,但至今仍時而影響我停車,要他們移機車,又是一張不悅的臉,且喊了數次仍裝聽不見.看不見,直到車子到門口了,我又大喊,他們才心不甘情不願移去神壇外,被欺多年的我們已沒耐心了,他們還要求我喚他們的時候口氣小聲一點,明顯多年未有悔意,仍心存不甘想挑釁,那我一家活該被欺多年?且兩三年前和神壇溝通過,他們言語中仍對我透露帶恐嚇意思的話:”本來要修理罵他們的一位樓上對神壇有意見的男的”,又說:”是誰報派出所的他們都能知道”。

有誰相信這些人會真心悔改?!

 

對了,兩三年前設巡邏箱以保障我出入安全,也是里長夫人陪同派出所警察前來我屋前,是她和警察三人決定的,里長夫人也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他們搬走,我有拷貝一份巡邏箱簽名以日後證明,但警察一天來沒兩次,有幾天連來也沒來,且設沒多久就撤掉了,情況還是沒改善…….

 

五年來天天由早到晚各種吵鬧的噪音污染,又全天候不時有機車出入那家神壇和常年焚燒香條及燒紙錢,以至於廢氣全排入我屋裏,造成此巷和我屋裏空氣污染嚴重,曬在陽台的衣物都染上一層灰和各種異味,出入神壇的不良份子又時常在神壇內和巷弄馬路上聚集聊天抽菸,家人本有呼吸系統敏感的問題,因這家神壇的出現,這五年家人的身體更虛弱了,二樓的前窗戶都不敢打開,但味道還是會從一樓飄上來,神壇出入份子又租屋聚集在我後陽台一二樓,同樣不時飄來菸味.燒香味.油漆味.燒焦味,弄得朋友來我家以為失火,走廊全是煙霧, ,我都不知該開哪個窗呼吸了,也不時傳來似洗衣機滾動的機器聲,但又非洗衣機聲音,嚴重懷疑神壇份子躲在後面製造毒品,曾要求里長上去察看,但里長似打暗號大聲嚷嚷才走上去,因我後陽台的鐵窗本圍有波浪板防竊盜和鼠.蟑,或許這就是他們選擇聚集在此的原因,我只能聽到他和一出入神壇的女人輕鬆對話,似有意說給我們聽,里長一會下樓開心的對我們說那戶人家很正經,只有一個女人和一台洗衣機,沒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回去時還似故意直嚷嚷給那家神壇聽,要我們別讓他為難,難做人!

 

曾打環保局檢舉,結果催了三次才來,且一來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和一樓後陽台異味無關的拍照和審問,令人覺得不舒服,接著環保稽查員二人,一到後陽台自己不也馬上大嚷(或者為製造味道者打暗號?)說:”喔,味道那麼重,會死人的……”,一下二人即由此後巷進入他們陽台後門,走入他們屋裏,還關起門來,好一會才又出現,還帶著一名穿著圍裙的油漆工人,圍裙上沾著有點規則的漆漬,環保人員指著這人對我們說:”就是這人在油漆….”,那人說:”不好意思…..”,另一女則口氣極差的說:”油漆不可以啊?......”(試問:有人全年三天兩頭油漆房子?鄰居都快被他們給毒死了!)

最後,本以為環保稽查人員會回來我屋裏做個結束,由剛才他二人由我這入屋,再至後陽台那人家那的我的正門出去,沒想到久等許久不見二人動靜,才知環保人員又從後陽台那人家的後門那關上門,往他們那前門走了。

環保稽查員二人的舉動太可議,更加令人心生可疑,明明被舉報空氣污染的是後面人家,他們為何一來便只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又和他們關上門說話,又關上門從那人家的後門往他們前門走了,在這件事上,二環保稽查員在處理上是否符合規定,我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可以申訴或提告?

還有,在五月初,我已拆了不得已建的違建牆,但違章拆除勘察員三人曾兩度在我屋外嘲笑.戲謔過,我也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也可以申訴或提告?

 

我曾在兩三年前聽到看到這位里長當選時,那家神壇人員開心的手舞足蹈,母親也親眼見這里長收受禮盒多次,很明顯此里長在包庇和說謊,甚至可能合作,那里長現在眼神都害怕正視我們,而且後陽台一二樓明明有一堆我可聽出的一些出入神壇份子的聲音,里長卻打包票說沒有,還曾說那名曾揚言恐嚇威脅要打我爸的那出入神壇的男的生病活不久了,而今五年了,那男的仍中氣十足,生龍活虎,一樣惡劣,里長又該做何解釋?

兩年前也是里長夫人親口告訴我們那些人的背景,也告知我們神壇背後有派出所姓許的自己人撐腰,如今派出所.里長.全都矢口否認,說”我們一家都是女的”的那個女的,還對警察說:”人家大家和里長都說是他們一家人誣賴我們的”,一家人向來敦親睦鄰,而今卻被一些我們曾幫助,也曾傷害我們的惡鄰和這些人白的說成黑的,全恩將仇報,甚至互相配合演戲說我們一家人是瘋子.又有一和神壇交好之女惡鄰(也就是曾和神壇出入份子聊天戲謔我們說:”他們一家都是女的,但至少人家老爸是男的”的那女人”)說:”人家以前我開店,大家都喜歡來我這”,說大家都說是我們誣賴他們(問題在於正對面,且五年來鬧只鬧得到我們,苦只苦我一家,那些人又和神壇是好友,他們憑什麼資格惡人先告狀,反而先對警察說是我誣賴,我可以一併提告毀謗,針對這女的嗎?),讓人非常不甘心,此神壇五年來造成的各種傷害,如空氣.噪音.環境…污染,和威脅恐嚇挑釁,造成一家人身心的傷害,一家人長期精神緊張緊繃失眠,又直被惡鄰公然辱罵……等,這些年家人的就醫記錄,醫師檢查出我免疫力變不好,嚴重貧血,心悸,甲狀腺機能亢進,醫師說和心情也有絕對的關係,家人因心情差,都曾有想死的念頭,父母親的身體和精神都變差,精神不集中,時常差點發生危險,父親容易受到驚嚇,老人家慢性疾病加重,因心情低落不肯配合治療,醫師也說神壇常年燒香燒紙錢,確實會造成母親肺疾惡化。

 

在此想請教專業的您,我們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

關於派出所.里長.環保局多次的包庇,和可能躲在後陽台一二樓製造毒品,我們又該如何舉發?另外,五年來不聞不問,蓄意租屋給開設神壇的屋主,我們是否也可一併提告.求償?

還有神壇的威脅.恐嚇.挑釁.戲謔.各種污染.公然辱罵,以致我家人身心生病.心理壓力極大和鄰居多次的公然辱罵,我是否皆能提告?又該往哪提告較安全,我怕那家派出所勾結神壇而又吃案(母親多年前曾遭搶劫,這派出所不讓我們報案,又拖延時間教我們罰站似等候,待我們不耐問:”到底要不要處理”,他們才做做樣子要打資料,最後什麼單子也沒給…….)

 

依照我所陳述的事實經過,這些公然辱罵和精神.健康上的影響,我該如何分別提告這些人和舉報這些單位,我可以要求民.刑事賠償(甲種或乙種證明?)或國賠嗎?

我可以提告要求他們,賠償我一家人的精神損失.健康損失和因神壇常年恐嚇威脅挑釁而築牆卻遭不少路人辱罵名譽損失賠償嗎?或要求其登報道歉?

對了,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放話要殺人.打人,依以上我陳述之事實,他們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這五年來這些神壇份子的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害我築違建和安裝不少監視設備花了近十萬元,又各種污染,損害我一家人健康至甚,精神也快崩潰.名譽也因之受損,想到將來賣房子搬家,還得因此損失不少錢,更加令人不甘心,我們究竟該如何一一解決這些複雜麻煩的事呢?

神壇出入份子太複雜,又以上這些事有點太錯綜複雜,也無法一一了解其身份,對於他們曾各別對我之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我該如何一一提告.解決這些事呢?我不願錯過提告期限,因我實在受不了了,不想再縱虎歸山.不願原諒了…….

 

拜託各位能幫個大忙,幫忙想想我們該怎麼辦才好?讓正義不至滅亡!

 

感激不盡,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該神壇所可能造成之空氣污染,可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您可以向環保局檢舉,倘若有行政疏失,您可以錄影蒐證向政風處檢舉該稽查人員。

2、有關對方可能涉及恐嚇公然侮辱等行為,您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告訴。

3、有關涉及製作毒品的部份,因為我不清楚您是如何認定的,但倘若可以提出合理懷疑,您可以舉發。

4、有關您所述的,對方與里長、派出所關係甚好,可能有其他違法事宜,本文建議您,目前有相當多的單位可以檢舉,如警政署督察室、縣市長信箱等,且大多都會留有記錄,並且可以要求登錄,但是您需提出合理的懷疑的證據,才能使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更甚者,您可以請求媒體協助。

5、本文建議您可以在住家門口裝設監視錄影器以求自保,並且蒐集證據。(仍建議您應斟酌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方式處理)

陳球球 102-08-30 05:29
2013/06/04
本人當時駕駛公司車,在永和福和橋頭倒車準備進倉庫騎樓
結果在準備後退時 還沒移動且後方2公尺有請同事幫忙指揮
有輛摩托車自摔後滑行撞到我的車(不知是人還是車)
我的車皆無傷痕,當時處理員警把我列為關係人,有去分局做筆錄,但沒有給我任何書面資料或是給我看現場圖,只有酒測、做筆錄就叫我回去上班,然後本人於6/18日離職,到昨天8/27才知道 我變成當事人。
我自己跑去永和交通大隊拿了一張初步分析研判表
A車(自摔摩托車):涉嫌操控疏忽肇事。
B車(我車):涉嫌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肇事。
問題:
1.為什麼完全沒有通知我,然後我就變成當事人
(如果此時對方向我提告我該如何是好?)
2.我連現場圖都沒看過,其中一張無標註我車車行方向.位置只在現場圖大約的地方寫上我準備倒車之類的備註,另一張更是連我的車輛都沒有在上面,這樣也可以判定嗎?
3.公司後來因為我離職而告知保險公司 不出險,但我當時正在上班,且公司疊貨一開始就教我違停騎樓,公司方面不需連帶責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30 09:15

你可以在期限內申請送鑑定

公司不管出險與否,都需負連帶責任

如果您在南部,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您好,

      1.違停騎樓是事實,但是會不會因此成立刑事責任業務過失傷害)尚有待檢察官去判斷。

      2.如果是民事求償部分,依民法第188條公司是需要連帶賠償的。

小周 102-08-15 12:29
本人102/7/27發生車禍,我是一輛福斯汽車,停在無標示標線的客戶家前面,被一輛小發財貨車倒車從我做後方撞上,完全無煞車,導致我車體受損,需要將C柱葉子板切掉,從新版金。 目前我保的是富邦產險 丙式車碰車,對方保險也剛好是富邦產險。 現在我主張不要和解,原因是除了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修復車體復原這部份,對方保險只願意這樣做。 (1)因為還蠻嚴重的,我有花錢請政府立案的彰化市汽車公會去鑑價我的汽車,殘值約撞掉了10萬,也就是沒被撞之前殘值有95萬,撞後殘值剩下85萬,這損失的10萬我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嘛? 因為我有跟對方保險公司提這問題,對方回應沒有在賠償這部份,這部分屬於我的個人財產,裡面就有包含殘值,是否這方面有相關法條可以建議給我? (2)另外我可否跟對方產險求償102/07/27-102/08/14 這段期間的代步費用呢? 是否需要證明? 以上兩大疑問點,請各位老師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審視保險合約內容有無包含理賠殘值部分,而保險公司向來講求證據,所以若無證據,保險公司通常也偏向不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周 102-08-15 12:17

本人102/7/27發生車禍,我是一輛福斯汽車,停在無標示標線的客戶家前面,被一輛小發財貨車倒車從我做後方撞上,完全無煞車,導致我車體受損,需要將C柱葉子板切掉,從新版金。

目前我保的是富邦產險 丙式車碰車,對方保險也剛好是富邦產險。

現在我主張不要和解,原因是除了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修復車體復原這部份,對方保險只願意這樣做。

(1)因為還蠻嚴重的,我有花錢請政府立案的彰化市汽車公會去鑑價我的汽車,殘值約撞掉了10萬,也就是沒被撞之前殘值有95萬,撞後殘值剩下85萬,這損失的10萬我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嘛?

因為我有跟對方保險公司提這問題,對方回應沒有在賠償這部份,這部分屬於我的個人財產,裡面就有包含殘值,是否這方面有相關法條可以建議給我?

(2)另外我可否跟對方產險求償102/07/27-102/08/14 這段期間的代步費用呢? 是否需要證明?

以上兩大疑問點,請各位老師解惑~感激不盡~~!!

ray 102-08-14 16:44

本人於2012年2月27日向新竹揚昌福斯下訂一部車(GOLF6 1.4TSI),在2012年3月29日掛牌,在2013年6月3日時發現該車於當初新車交車給本人前就有車室進水的瑕疵紀錄存在.日期寫著2012/3月16~26日維修....

該車在2012年3月29日交車前就有進水維修的瑕疵紀錄,加上後來在該廠加裝倒車CCD時發現尾門的內飾板內有斷裂過用三秒膠粗糙黏過的痕跡,以及門邊有塑膠蓋斷裂卻只是用膠水隨便黏黏的痕跡,而且該車的水箱罩還曾經錯裝過, 雖然該保養廠有幫我更換成應該有的款式,但是總總事件讓我的內心很恐慌,而且購買前都沒有被告知有此瑕疵, 至今該廠還認為此瑕疵不是瑕疵,但是本人是以新車的價錢購買,卻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買到一部瑕疵車 ; 一樣的價錢可以買到完全沒狀況的新車, 為什麼我要用一樣的價錢買到瑕疵車, 還要自己東奔西跑去處理, 而此狀況也是我自己去查出來的, 說一動做一動,讓人覺得十分無奈...進水狀況可大可小,讓我覺得這一年以來我是不是一直處在危險之中仍不自知,該公司簡直是拿生命在開玩笑...

       本來是基於福斯的信譽才會購買此車, 卻發現我被欺騙, 用新車的價錢卻買到一部瑕疵車, 感到十分的震怒, 難道買個東西都要我們自己去查紀錄.

 

PS.目前新竹楊昌的副總 想要用兩次基本保養加上該進水部位延長一年保固,來談和解, 但是我跟他們開過會, 問他們為什麼會這樣, 他們只會說不知道, 東西幫你換新的, 不會影響安全的, 讓人覺得買車很沒保固  心情很差....

想請求幫忙提供意見, 我要怎麼做才好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您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直接解除契約回覆原狀,畢竟車已有瑕疵在先,且車商也可能會有詐欺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ay 102-08-15 19: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您可以請 ... (恕刪)

律師你好:

那想請問解除契約的意思是??

是指說 我可以請他們換台新車給我嗎???  還是說退錢給我呢???

我車買到現在已經1年5個月了(2012/03/29買的)  到2013年6月才發現在交車前就有車室進水的維修紀錄, 

 謝謝你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小玟 102-03-31 10:34
3/27日早上6點初,我開車要上班途中,遇到一台車逆向行駛開近單向道,
我為了閃他左前方車頭擦撞到對方的車子尾巴,對方和我擦撞後繼續行駛,
直到前方紅綠燈才停,後來對方倒車我到旁邊,搖下車窗對我說我撞到他車子的屁股,我回對方說先生你逆向行駛,打電話叫警察來。對方回我要不是我的車比較老舊不想跟你計較,對方搖上車窗開車離去,我就跟著去追她,
我是事後才到警察局去報案,路口監視器只能拍到對方逆向行駛開近單向道,但卻沒有拍到我和他相撞得畫面。
請問以上 我是否能告對方肇事逃逸跟損壞罪?

還有  我有把車牌記下來提供給承辦得警察,事發到今天只有查到車子是掛公司的名字不是私人的,還不知道駕駛人是誰?我該怎麼辦? 我有行車紀錄器,但是因為撞擊力道太大,導致檔案遺失
我把記憶卡送往專門救援資料的救援中心,那邊德工程師說,
我的檔案變成碎片了,但還是有機會可以救回來,所以我還在等答案,
我怕我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對方和我相撞,而且我是事後才報警,
我怕對方會硬跟我凹。
阿成 102-03-31 10:46

你的問題我有遇過,警方方面都是以路權違規來分辨責任歸屬,如你自己並無優先違規(無照駕駛、未帶駕照與行照、非能行駛車輛、混淆視覺之非法改裝或故障等)與而後違規(行駛違規)以及路權問題,也有證據(如行車紀錄器、見證人監視器等)能證明是對方優先違規;我比較可憐一點,被撞之後才知道我的路線並非優先路權,而是我賠人家。

小玟 102-03-31 11:01
回覆 阿成 的發言內容:

阿成:

現在還是找不到對方,也不知道是否能告他,這件事困擾我很久,

曾想過是不是因為他酒駕所以聽到叫警察來才快跑。

而且只有路口監視器拍到對方逆向,沒有拍到擦撞得畫面。

我怕對方會不認帳的。

,你的問題我有遇過,警方方面都 ... (恕刪)

 

阿成 102-03-31 11:14

當肇事發生當下必須報警拍照備案,如對方逃逸,請留下肇事證據(擦撞痕跡、影片、損壞零件),而證據警方方面會有些蒐證(因警方權限),你也有自行蒐證的時間,不過沒人身傷害、公共危險、多項肇事獲多項違規等狀況的話,警方一向會很消極,如當時確認只有那一台車是以逆向進入此道路,當下卻發生肇事,那輛車的嫌疑就很大,再交給警察鑑定擦撞,有行車紀錄器就不用這麼麻煩而已。如果找不到人可以找車主,車主有責任!我們車行這邊之前有人開公司車肇事後來我們車行維修,但沒多久警察發現這輛車就把車拖走說是肇事逃逸車,並詢問我們車主是誰,我們連絡拿車過來的人,他也是推辭,車還是被拖走鑑定(因該是有重大肇事),如照你說的因該可以針對車,因為公司車不可能會讓警察拖走!

刑法肇事逃逸罪必須是駕車致人死傷逃逸才會構成,刑法毀損罪則必須是故意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才會成立,所以本件依您所述肇事駕駛應不構成肇事逃逸跟損壞罪,而是民事賠償之問題,依民事訴訟舉證分配之原則,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應由原告就侵權行為及損害額等事項,負擔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證明損害發生是緣於被告之不法侵權行為的話,很可能會被法院判決駁回的。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小韓 102-03-22 12:54
鄰居與我家交界處放置2個花盆及停放機車與它平行至道路白線.有日我要停車於家門前.因前有隔壁鄰居另停一部車.使我每日必須小心翼翼慢慢倒車停入我家門前停車位.有次不慎倒車時碰倒他的機車.他便至派出所告我毀損.第一次出庭檢座問他機車哪裡毀損.他說不出所以然.他是我作完筆錄後又至派出所找警員來照他的機車所說有毀損的地方.看來並沒有而且是發生事後多日後才照的.當時發生我馬上扶他的機車起來也沒發現他的機車毀損.當時他又馬上騎車外出.看來並無毀損不堪使用.而且我是每日小心翼翼停車速度很慢砰到他的機車.而且我不是故意的加速倒車撞到他的機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毀損只處罰故意犯罪 如果真的不小心擦撞 也不會構成犯罪 最多就是民事賠償問題
Douglas Chen 102-03-13 09:36

想請教一下

敝人於去年年底至宜蘭旅遊,並向當地租車公司租了一臺車,在旅遊的第二天,在完全符合行車規定下,被一台車左轉到一半想莫名奇妙地倒車撞到(對方說他想迴轉,但是照一般行車概念是不符合邏輯),雖然當時對方倒車很慢,但我也無任何空間可以躲避對方倒車直直往我這邊撞(當時我車後也有車輛),對方車輛看不出任何車損,我方車輛左葉子板凹陷,當時也請警方到場處理並至警局作筆錄,事後我也向租車公司老闆說明原委和提供一份當時警方做筆錄給的單子(影印本)給老闆,便交給老闆處理。

在處理的過程中,老闆曾來電過兩次,說明"對方保險公司不想全部理賠,駕駛者(即我)要付一半",我也曾致電肇事者(對方駕駛)請肇事者向其保險公司說明車禍當時狀況。目前老闆第三次來電說明對方還是一樣態度。

敝人有些疑問

1.我現已向老闆索取當時維修清單(已拿到),並看到老闆說欲向我求償的金額無誤。
2.原本我想付錢了事,但是與老闆保的保險公司業務通過電話,清楚感覺到肇事者目前是徹徹底底推給他(肇事者)的保險公司,而肇事者的保險公司態度極差。
讓我有些不高興,請教各位我該有什麼作為?
3.敝人目前想法:向警方申請肇事初步分析表,但不是很清楚這表影響力有多大,對方好像被矇著良心道德,完全想吃定我,我想利用這個表請租車老闆保險公司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索討理賠
4.若我先付一半賠償金給老闆,我要怎麼向肇事者索討這我不應該付的賠償

感謝建議解答

蔡律師 (蔡) 102-03-13 11:03
回覆 Douglas Chen 的發言內容:

想請教一下

敝人於去年年底至宜蘭旅 ... (恕刪)

租車契約上有寫您要負責嗎?

一般而言,如果您沒責任,應該是車行老闆跟對方請求吧!

跟您有何關係?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

Douglas Chen 102-03-13 11:20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Douglas Chen 的發言內容: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認為我方在支線道上,對方在幹線道上,所以雙方肇責一半一半

 

蕭先生 102-02-25 10:48

我跟朋友於1月19日晚間10點在A地點發生碰撞,我是前面的車,下車查看想說沒關係又趕時間,所以沒有報案就都離開現場了。等到了B現場我朋友跟我說車子修理要10幾萬,我就想說我的車子有保丙式險,就退後去撞他然後報案(當時也有打給保險公司),結果警察來量,去派出所填了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我們就走了。之後在2月21日接到派出所打來說我們涉嫌詐欺偽造文書要我們3月2號過去到案說明(有被監視器拍到我倒車撞那台車還有朋友在指揮)。不過保險理賠的部分我們再同一個時間也已經撤銷賠償了。這樣會卡到什麼刑責?

應該涉及詐欺未遂罪跟偽造文書 且都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沒辦法撤回告訴

蕭先生 102-02-25 15:25

那如果保險公司不提告的話還是一樣有罪嗎?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25 15:37

本案為公訴罪,雖無法撤回告訴,但若與保險公司和解,可以爭取緩起訴緩刑

綠幽靈 102-02-24 02:25
我的認知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強行法。
2. 民法第 71 條 (違反強行法之效力)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3. 民法第 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問題情境如下
1. A住戶私人店面於道路轉角1樓,門口畫有紅線。
2. B住戶為停車方便,與A住戶約定門口供停放
3. B住戶按月支付停車費1000元予A住戶。
4. 雙方維持租賃關係己逾2年,僅第1年時定立租賃契約,後已未續定訂約。
5. 租賃期間B住戶倒車時有刮傷A住戶外牆約1個手掌大範圍牆壁。
6. 鄰居C 進行檢舉,警方進行拖吊作業。
7. B住戶終止租約,請求住戶A返還押金及當月租金
8. A住戶逕扣押金租金粉刷外牆拒絕返還。

問題如下
1. 雙方所訂契約是否無效? 我認為應該自始無效,這是我的疑惑。
因道路供公眾通行,任何人皆無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擅定作為停車場。

契約有效無效,關係著日後法律發展。請各位大大協助解答,感謝。
小豪 102-01-23 14:05

1/21我爸在家門口倒車要出巷子

明明後照鏡沒人,倒車雷達沒響,下一秒就撞到人了...

反正不管發生什麼事,只要是車撞人都是車的錯

因為她開過刀,一直跟附近鄰居抱怨說她腰椎歪了、膝蓋破皮、前面肋骨在痛

但是當天明明就有帶她去醫院照過X光,醫生也說除了膝蓋破皮以外什麼事都沒有

照X光、拿了藥、敷了藥、還包1200紅包被退回來

1/22又在抱怨,所以又再載她去一次醫院照X光

1/23她就報警了...說我們對她不聞不問、說她要看中醫我們卻給她看西醫

但她一直說腰椎歪了不看西醫照X光要看啥??

跟警察的對話我一直都在旁邊聽,感覺她講的話越講越離譜

現在附近鄰居除了比較熟的以外都把我們當壞人

我想問這種事可以告他誹謗嗎?但我媽不想把事搞大又叫我別管...

我就一口氣吞不下去,鄰居是這樣作的喔?想到每天都有可能還會看到她就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若一再陳述不實言論,則您們可以對他提起妨害名譽之告訴,若之後他對法庭提告傷害而提傷害之事實虛構擴大,則此部分也可能會有誣告罪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輝 101-11-17 12:53

各位大律師們 請問喔!  我前幾天要停車倒車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  我有下車察看他的車況 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但是他人又沒有在車上 我就驚恐的開車離去 過了2天 他人已經報案110通知警方  之後警方通知我進警局作筆錄 還給我看監視錄影代  但肇事問題已經和解了 之後警察開我兩張罰單 一張是肇事逃逸 另一張是未注意後方安全+未處理事後肇事 請問一下 我真的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那我以後是否會有肇事逃逸前科? 那未注意後方+未處理事後肇事需要吊扣駕照1到3ㄍ月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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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1-11-17 13:35

 那我全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1到3個月和罰金1000到3000元這樣嗎?

阿輝 101-11-17 17:57

那我算是肇逃嗎? 還需要吊扣駕照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41

既然對方沒在車內就沒有受傷,沒受傷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小軒 101-11-04 18:2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哥們,我民國98年的時候發生一則車禍過但是那場車禍對我而言是重大事故

當時情況是這樣的,當時我跟某某人是騎機車,我是被載的

據當時騎機車載我的某某人是跟我說當時是後輪爆胎,他說當時是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然後我坐在機車上面輪胎爆胎就倒車了,車如果倒了那我也會倒下去的阿,但是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他只有皮外傷而以呢?而我居然因為後輪爆胎機車倒掉之後我人也跟著倒?然後車倒下去的時候還是我的頭腦去撞到柏油(柏油=馬路)?我近期一直在想是不是他害我的?是不是他對我綁手綁腳?我才會發生這樣的重大事故呢?民國98年那時候我右腦破掉了,然後又被醫院醫到不成人型了?我很好奇阿~是不是那個人故意害我的呢?其實醫院把我醫到變成不成人型這算是醫療糾紛了吧?醫療糾紛的事情我等等在問好了

但我現在重要的是我想要告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一個人

我有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

因為那時候發生那起重大事故害得我失去好多東西也害我拿到了很多政府的文件

那起重大事故害我失去親情友情愛情,也因為那起重大事故讓我在民國99年的時候被不會想的家人申請到我的殘障手冊和一張重大疾病卡(氣質精神病的)

當時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我沒有告他實在是對不起我自己

我想要問各位律師們我這樣對騎機車載我的那個人是否可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嘛?

我一個台北的姐姐是跟我說我可以對他提出種傷害的告訴?是這樣嗎?

請這邊的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嘛?

阿翔 101-08-23 10:32

小弟因倒車不慎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當時車上並無人,

小弟還通知車主,我不小心擦傷他的車,是否要賠償,對方說要,

所以就去小弟買車的車場估價,本以為只是一點小擦傷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換保險桿,全車烤漆以及換車頭燈罩,

所以小弟只好通知保險業務員來驗車

驗車結果只有保險擦傷和我車擦傷比對相同,

其他餘部份有傷痕卻不同,只需部份烤漆即可

但對方卻說不按照他要求的賠償就不簽和解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注:隔天雙方才致派出所報案

鳴人 101-05-18 22:06

我家住在4米巷子內(死巷),某天開車要載兒子去上幼稚園 (幼稚園離我家100公尺)時,到了幼稚園放兒子下車後,突然有一老伯騎摩托車衝了過來,說我出巷子口倒車時驚嚇到他 (他騎摩托車在巷口主幹道上),害他跌倒,又說我肇事逃逸,他才騎摩托車追了上來,當下我並不知道他是因我倒車要出巷子口時而驚嚇跌倒,因為我的車子沒有撞到他,(一開始以為是詐騙的)看他腳有輕微擦傷,想說要趕去上班先跟他和解,我拿了1000元要跟他和解,他說要1萬元,不然要告我肇事逃逸,當下我當然不可能給他1萬,何況他自己怎樣跌倒我都不知道,我便打電話110先報案,兩人就到警察局去報案了,警察要雙方先私下和解,也經過調解委員會都無法和解,想說2~3仟元我還接受,他硬是索價1萬,說他有驗傷單,今天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案由是寫『過失傷害』案件,要再月底出庭,我想請問
1.我該如何做?
2.如果他是故意詐騙說我肇事逃逸、害他跌倒,我該如何主張?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8 23:21

一、開庭時先跟檢察官陳述相關事實,例如:我根本沒撞到他、不知道他有跌倒、他跌倒跟我無關等情事,以讓檢察官形成你無過失之心證。但請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0之規定:「汽車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檢察官可能會問你倒車時有沒有符合上開程序。二、至於肇事逃逸部分,根據你沒撞倒他(或不知),暨他找上你後,你主動報警等客觀情事,應不至於會被認定主觀上具備故意。三、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故意騙說你肇事逃逸、害他跌倒的話,他可是會構成誣告罪的。四、以上,謹供參考!

吳書安 101-04-29 15:15
律師你好: 本人於晚間開車因要左轉,但左轉到一半卻發現對向已有一台汽車檔住車道無法通行 此時打倒車方向燈,但後方一台機車卻緊跟在後,發現我要倒車就鳴喇叭提醒我,讓我知道後面有機車 我便停車讓他先從旁邊通過,但機車騎士疑心生不滿及情緒激動 突然在我汽車右方強力拍打我汽車的玻璃窗導致嚇到我 請問這有方法可以告知或警惕他下次不要隨便拍打別人的汽車嗎? 謝謝
您好: 機車騎士因不滿您倒車而大力拍打您所駕駛之車子後離開,據您所述,恐不知該名騎士之真實姓名為何,而惶論知悉其之住所,是倘按您所陳,想要讓該名騎士下次不要再隨意拍打別人之座車時,則須請您至事發地點去查看有無監視設備,再洽里長辦公室去調閱錄影狀況有無拍到機車牌照,如果無所得時,還是建議您息事寧人,以上供參
大眼兔 101-04-04 23:41

在去年6/2號 我被男友騎機車載 從學校出來行經路口時 對方從旁邊店家倒車出來撞到我們(未畫停車格) 導致我右腳膝蓋被他的車燈劃傷造成開放性撕裂傷及腦震盪與多處挫擦傷 10月份因外傷癒合後膝蓋內一直疼痛所以發現半月版內側破裂及十字韌帶斷裂 在今年2月份開刀 目前還在復建中 但是醫生告知我即使復健完也無法久站久走及激烈運動 且再我膝蓋留下長疤(原本是模特兒但無法提出證據) 我男朋友也受到多處擦挫傷

在這次簡易判決出來只判他3個月上面說他自首及配合警方所以減刑
但是對方犯後態度很惡劣 雖然一開始他態度很好 但是在第一次雙方家長與他談和解破裂後他就不再關心 在之後兩次調解上都擺明不願意賠償 再偵查庭時也一直質疑我的韌帶及半月版是我自己摔倒撞傷的 對於我每次價格越來越高還說我向菜市場喊價 說要開幾百萬幾千萬一次講一講就好反正他賠不起 關一關就好

 因為不知怎麼寫導致我的刑事附帶民事也還來不及送出 我十字韌帶斷裂及半月版破裂的醫生證明也還未交給法院

但是這禮拜五上訴日期就到了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為了這件事我身邊的人都受盡折磨 因為我在受傷後及開刀完後都是要重新學習正常的行動使得很多事情都無法自理 所以我不希望他判這麼的輕

但又不知該如何寫上訴理由狀 星期五就是第十天了 麻煩幫忙

蔡明哲 (阿哲) 101-04-05 01:04

 聽妳說的內容,似乎還沒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那妳要趕快讓刑事部分能上訴二審,時間是當事人收到判決書10日內要提出上訴,要注意的是,是指當事人收到判決書時起算,妳不是當事人跟原告,原告是檢察官也是當事人,所以是從檢察官收到判決書開始起算,這點要特別注意,所以要趕快請求檢察官上訴,理由就大略寫說,被告態度惡劣,迄今均不願賠償,原判決量刑過輕,告訴人希望能提附民求償等等,除非顯無理由,否則檢察官通常會上訴,但是速度要快。

刑事上訴後,接下來才是重頭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這是需要多次開庭的,而且可能要不斷寫書狀,建議如果沒有把握的話,委任律師處理吧。

內憂外患 101-03-24 20:49

事由:我們家是住在巷弄裡一棟透天厝,住家附近有一位疑似憂鬱症疑神疑鬼的惡鄰居(簡稱B君),常常半夜或下雨天沒特定時間"丟屎或死老鼠"在我們家的小貨車,小貨車都停在騎樓

時間:從2010年9月到現在,最近一次(上星期)更誇張到晚上10點就在丟(9點半左右我們家才關下鐵門不久,對面住家甚都還沒關鐵門),丟的當下還有跟他與會的摩托車。

上星期案發經過:B君騎著無聲電動摩托車,在經過我家小貨車旁時右手單手騎車,左手往右方停放的小貨車丟屎。

在2010年8月時家裡裝設監視器,目的為了防盜,第一次跟B君的糾紛源起於工人來家裡做工吵到他,但家父有道歉,事後(在我為了第二次事件時發生找他聊)他卻自云說沒聽到家父當時的道歉,就這樣誤會產生了!對家父耿耿於懷。第二次發生在家父騎摩托車回家路上,遇到前方有汽車突然要倒車入庫便往後了一下,湊巧的是B君就在家父後方,他看家父摩托車往後,便踹家父車一下(事後自云怕家父車A到他的車),家父自覺車子無緣無故被踹,便與他理論,爭執後兩人不歡而散,當天我經過B君家去了解狀況,B君正在他家門外與人聊天,想說把誤會講開便沒事了,哪知是惡夢的開始,這段期間不時的丟屎丟老鼠在我們家小貨車上,即便我們家有裝設監視器,但B君會觀察地形知道哪邊是監視器的死角,有次在下雨天時戴全罩式安全帽身穿黃色輕便雨衣躲在對面巷子丟,既使我們拍到畫面報警,但因沒證據指認就是B君。B君陸陸續續在這一年中我們家左右鄰居也遭受他丟屎肆虐,但後來便一直針對我們家,B君不知是作賊心虛,在他的住家也裝設很多支監視器,甚至有一支監視器還疑似對著我家二樓窗戶監視我家(這是否侵犯隱私權)。而且B君常常丟屎時會變換丟置位置讓我們監視器拍不到他的惡行。

我想提問的是:去報案的當下真的才知不能奢望警察,拿本法律書叫我自己看要告哪一條,公務人員都是這樣做事的嗎?警察不會積極幫你處理這種小事情,只備案。還有昨晚,快回到家時在巷口狹路相逢,他竟然來回不斷在巷口繞來繞去看我,真不知他是啥意思?當下感覺是要報警也不是?問警察說這也是無罪的,就算我們有告他(告訴乃論),他只要說我是神經病,法院判決下來幾乎都沒罪,只會叫他吃藥,最多叫家人保護管束而已,打官司時我們可能拖長達一年,每每都要請假上法庭,但B君可以不用去,最後判決下來無罪,最後嘔的是我們,這是我們小市民的悲哀!告訴里長也說等下次抓到證據再跟他說,像遇到這種有點神經質的惡鄰居這種狀況該如何解決?法律途徑有何方法?這件事困擾我們家許久導致全家心情情緒上都備受影響,已被搞的精神不寧!

阿凱 101-03-04 20:22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騎機車且有載人 直向行駛  時速約 25-40之間

遭遇到一台自小客車從巷子口突然倒車

由於巷子口是屬於90度角度

自小客車駕駛貼著牆倒車

以下是圖片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191/37451947.jpg/

我當時反應不過來遭受到撞擊

整台車翻覆我與後座乘客皆有受傷

當時小客車車主很有誠意的主動報案

並且允諾付出"醫療費"和"修車費用"

在汐止分局承辦後有跟我說明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告訴

客車車主表明說 要用保險匯款方式匯入醫療費用

起初後續有電話連絡像我得知兩人傷勢!

還向我表明說 : 可以在去醫院看! 保險會匯入 不用在乎錢

在傷勢縐緩後 卻沒再通知 且跟他說明修車費用

卻說無法接受 要我能不換就不換!

他表明要談和解 卻談到金錢上就說無法接受且口氣變了

在後面還說 假設無法談和解就上法庭

我有跟他說 目前錯不在我 況且我不是肇事者

我也有心想談和解他卻一在迴避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該如何是好呢?

我知道發生事故時他不是故意的

但事情發生後就該和平的解決

假設和解走不成  該如何有效的解決方法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3-05 13:15
回覆 阿凱 的發言內容: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 ... (恕刪)

 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阿凱 101-03-06 08:59
 

 

感謝律師回答!

能再請問 假設對方 堅持價格不合理 無法承擔 ...等

無可奈何情況下必須提告 有哪些條例能規範肇事者呢??

李岳明 (allen) 101-03-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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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1-01-31 10:36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酒駕執行公務撞傷民眾重傷 (並疑似教唆偽證)

事由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於101/01/19日 約下午5點半多 .公務執勤中酒醉駕駛垃圾車 , 由東往西經過中正東路1-1號冠盛超市 , 適逢我母親剛從超市購物出來 , 結果撞倒我母親正牽腳踏車並輾壓我母親左手臂及手掌 , 而且據我母親口述及醫生判斷 : 傷口部分有重複輾壓情形 造成我母親左手臂嚴重受傷 , 原先醫生判定左手無名指及中指需截肢 , 經過醫院開刀搶救後暫時保住    

我方正式控告 :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酒後(經測定0.3X-正確數字依承辦員警為主)駕駛垃圾車並執行公務:造成我母親嚴重傷害 , 我方依法提出重傷害及蓄意殺人(為何明知撞到人 未下車查看 還蓄意倒車重複輾壓?) 大村鄉公所清潔隊員 黃升彥 直屬主管 : 為何在黃員酒後仍准許其執行公務 , 駕駛垃圾車 ? 督導不周 需附連帶責任 以上2名我方依法將提出民事刑事賠償責任 並申請假扣押處分 ( 請法官裁定是否有惡意脫產行為 )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當晚證人與肇事者父親偕同出現 至員林交通隊作筆錄 : 所提出之事情與我母親所述完全不一致 , 而且證人當天亦有酒味 ,當日員警亦同意其作筆錄,我方合理懷疑證人被告父親有串證之虞(請求調閱當日證人被告父親進入分局之錄影帶),我方亦要求證人作證時接受測謊 。(01/21我方已請村上派出所蔡員警調閱並錄製冠盛超市當天事發之錄影帶 詳細情形完全與證人所述不一致 請法官裁示 ) 如偽證罪成立 請求法官裁量 教唆偽證罪及 證人偽證罪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 : 我方申請國家賠償 民事賠償部份 : 依女性平均壽命82歲計算 我母親生日(29/08/22) 72歲7個月又3天  1天1000元 (精神賠償  復健 及照顧費用) 共計9年4個月又27天 =3432天共  腳踏車損害 2800元  家屬照顧致停業損失 5000*15天共75000 共 3509800元整 問題:

如果申請假扣押 但是抵押金為索賠金的1/3 如果我付不起的話 萬一對方脫產了怎辦?
(1).我可以向法院 申請”惡意脫產嗎”?訴訟時間大概多久?成功率大嗎?
(2).如果對方名下已無財產 我可以追溯到其父母 妻子 或是子女
(3).我可以申請 ”強制執行”對方日後的財產嗎?追溯期可以多久呢

( 4 ) . 請問假扣押申請的時機點 及申請方式

( 5 ) . 我有當日發生時的錄影存證 (完全跟對方及證人所述完全不同 : 他們說我媽是從斜坡 急速下滑跌倒 自己被他們的車輾過 但事實上 : 是我母親牽著腳踏車 下小斜坡 要轉彎時被加速的垃圾車右前輪輾過 然後再倒車輾過  請問我以上的勝算有多少? 

鴨子 100-12-13 01:29

上個月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等醒來時人已經在救護車上了
在醫院的時候警察來做筆錄詢問發生經過時只記得當時騎車騎到一半忽然旁邊有一個黑色物體出來接著我就倒下暈了
之後只知道在我前面還有另一個人被撞腳骨折
當然自己的鎖骨和肩胛骨也骨折及腦出血
住院1個多禮拜期間肇事者指來看望過一次不到10分鐘而且還是要人通知才來
不然可能不打算來
之後出院後打電話通知和解的事對方卻說是我自己去撞他的不打算理會
好不容易等交通事故分析報告出爐結果是:肇事者酒後(酒精濃度0.80)倒車時撞到後方機車1而我又在後面剛好從後面追撞機車1以致機車1乘客飛至另一台車下
請問這種情形我該怎麼辦??
鑑定報告上是說我從後面追撞前面的機車所以這樣我有錯嗎?
被撞後我暈過去然後等我醒來時身邊已經有救護人員,員警筆錄是在急診室裡詢問的

我可以確定我真的有被肇事者的車撞到後倒下 ,我摩托車肚子的地方還有被撞的黑色痕跡

可是承辦的警察在報告上卻是寫我追撞前面機車還讓乘客飛到車外,這樣的情形是不是對我很不利

因為這件事不得不請1個月的病假+住院錢間的費用+機車的維修費
我可以跟肇事者申請賠償嗎?還是我要賠償我前面的那台機車
如果肇事者堅持是我自己的問題我該怎麼辦?自認倒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