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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糾紛問題

  • 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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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3:05 
  • 文章人氣:430
  • 個人積分:2
  • 您好!!
    今年年初小兒 (當時未滿18 )  經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在"全國啟動訓練機購"工作的員工(李小姐), 這一位李小姐也很積極的向小兒推銷上課的課程,費用共 ntd 9800  ,因為當天我小兒沒有帶錢, 李小姐 說先幫小兒代墊 報名費 ntd 3000 . 上課前再請我小兒將代墊的 ntd 3000和 餘額  ntd 6800 一起給他(李小姐) 即可,並簽了報名表 . 但這報名表上的一些說明等等. 並未讓小兒帶回來 詳加閱讀,只是當天跟小兒說明.並安排上課時間 2/19  ,  但因後來 小兒因要準備學測統測補習上課 ,  所以有跟李s 說無法當天. 李s說 幫我們辦研訓 .等考完 在上課,最近因小兒實在是沒有時間 上課 想要求退費  .但對方說沒辦法退 . 想請問這樣合理嘛!!
    當時未滿18歲 並沒有父母陪同簽的合約  這樣成立嘛!!!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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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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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民法之成年為20歲,是您可主張您兒子所簽之契約效力未定,如法定代理人為否定之表示,則契約即屬不成立。

     

    2、您可向該公司為否認之意思表示,主張契約不成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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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8 10:57 
  • 文章人氣: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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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本件因您兒子並未滿18歲,確實可依民法79條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拒絕承認該契約,使系爭契約不生效力,並請求其退費。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