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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曠職

  • 未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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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8 17:48 
  • 文章人氣:704
  • 個人積分:2
  • 員工常常曠職失聯,每次都過幾天才藉口生病沒辦法聯絡,因為太多次,這次又曠職事後說車禍,受不了請他離職,現在卻告我們薪資不清,我們只是小商行沒有出勤記錄,平常也是拿紙寫班表,薪資就是口頭說定給,現在要我們出示勞檢相關資料,怎麼處理,他這樣告有勝算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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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8 19:11 
  • 文章人氣:138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若對方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可能會派員進行勞動檢查。

     

    2、並無規定一定要打卡紀錄,手寫之班表也可提出作為證據,對方主張薪資不清須提出證據證明,相對地您提出對方違反勞動契約將其解雇也須對違反情事提出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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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8 21:24 
  • 文章人氣:138
  • 個人積分:110792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資方若未有證據可供憑證,則可能會對資方不利,而對方曠職若連續三日或一個月內累積六日,即可以予以免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