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方式會被判什麼罪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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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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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會構成侵入住居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對方提出告訴,可以與對方和解、調解,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都來得及,和解、調解後請對方撤回刑事告訴即可。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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