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借友人,出車禍,車主責任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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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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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酒駕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在吊扣期間或吊銷未依規定申請考領駕照,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處罰。先釐清是否有吊扣或吊銷之情形,才有辦法判斷。 汽車所有權若明知對方無駕照,仍然出借汽車,會違反同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屬於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之保護他人之法律,會被推定有過失,此時若對方車禍導致他人受傷,要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反之,若無故意或過失(此時要判斷你是否知情或可得而知),不知悉對方吊銷、吊扣駕照,就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還是可以理賠,保險公司理賠後會向無照駕駛之人求償。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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