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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中的對話框打出''屁話''二字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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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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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題,我在一款名為英雄聯盟的遊戲中進行遊戲時,和一位玩家發生爭執。他從頭到尾都沒有使用情緒性字眼,只有一直跟我說''你要為你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在遊戲結束後,他就複製了我在遊戲框內所說的''屁話''兩字,並且說要告我公然侮辱。而我在遊戲中除了這兩字之外也沒有用到情緒性不雅的字眼(印象中)。請問這在訴訟上是成立的嗎? 因為是第一次遇這種事件,不知道如何處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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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2 22:15 最後編輯日期:105-06-1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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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屁話二字被判無罪的判決是有的。

    二、看對話的時候是不是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如果是的話就有可能。

    三、關於特定多數人的部分實務上有不同意見,如果人數不是很多的話還是有一點空間。

    四、我查了個無罪判決。

    五、所以不用太擔心。

    六、參考判決,台北地院101審易262

    七、這個判決是這樣,不要臉的部分判罰三千,屁話的部分判無罪。但是屁話的部分還是有被起訴喔。

    八、以後發言要小心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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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2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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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單純言語上之爭執,且遊戲中大家都為虛擬身分,所以不會構成妨礙名譽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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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12 23:29 最後編輯日期:105-06-1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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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目前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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