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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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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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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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這樣的內容無法判斷您在該案中之角色,承辦人員可能視調查其他案件需要您的協助,也可能是認為您有嫌疑但罪證尚有不足,先以關係人身分傳喚您。
2、建議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或開庭後有需要再與律師會面諮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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