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賣多餘內褲被通知違反商標法有侵權行為,該怎麼辦?
- joujou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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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8 15:01 最後編輯日期:105-06-28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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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網路拍賣上購買10件內褲優惠組(320$),當下拿到內褲覺得買太多了,在同一網站打算賣四件,一個月前賣兩件,而上禮拜有人下標1件,等到了該買家取件即在我賣場上留言說我侵犯嘉希米郎的商標權,要立即下架商品及聯絡負責人,還將要備齊證據案件資料交由檢警單位處理,我立馬下架還立刻達電話詢問狀況,聽完我說我願意和解,他就直接說要交付5萬元的和解金,我才嚇傻了,這金額是否太不公了?我還是全職媽媽在家帶孩子,只有老公有工作,平薪水大半都繳保險根本沒餘力償還大筆金額,我有問說能分期兩年繳嗎,該業者直說太久了,他叫我想辦法。。我現在很無助,怎麼辦。。求助於各位法律能人 幫幫我。。拜託。。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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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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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先審視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資料,如果足以做無罪答辯,那可以將相關的證據及理由向告訴人逐一條列說明,並做好長期抗戰的打算(在偵查及審判階段進行無罪抗辯到底)。
如果審視過證據資料後,認為無法進行無罪抗辯,則向告訴人表示自己沒有資產或收入,如果告訴人不願意和解,只好讓法院判決,然後依據判決繳交罰金(另外一種長期抗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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