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補償基金會的代位求償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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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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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您所提供資訊「後來有跟基金會上法院 民事判決要支付120萬給基金會」,想必雙方間已有確定判決存在,甚至已有債權憑證在手,對方可能隨定期向國稅局查閱您的財產狀況,只有查到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仍可能隨時向您請求或強制執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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