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勞資糾紛

勞資糾紛

  • Evit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7-19 10:25 最後編輯日期:105-07-19 10:25
  • 文章人氣:341
  • 個人積分:8
  • (1)老闆已於5/30答應我6/30可離職,這期間我曾經問過老闆違約金部分我該給付多少,一開始老闆有直接跟我說21600元,爾後,我也有提出希望老闆能在違約金部分酌量處理,老闆後續回覆違約金的部分將依照工作合約辦理,但是老闆會依據我最後的工作表現盡量給予協助,直到7/10我收到薪資僅只有3497元,老闆直接從我薪資違約金,我主張不合理,故提起此申訴。 (2)老闆於簽約時告知我因為我不是每週上班五天,故如滿一年特休應只有5天,其延伸至我今年3/30結婚提出婚假,老闆亦使用同說法計算我的婚假只有(8小時*8天)/7*5=46小時,但已詢問過相關單位其計算應是(32/40)*8=6.4天=51.2小時,故主張不合理,提起此申訴。 (3)由於老闆在勞健保高薪低報,導致勞工退休金受到影響,故提起此申訴。 我的薪水明細明細為: 薪資20008*26/30天--17340 導師獎金4792*26/30天--4153 行政教務獎金3000*26/30天--2600 保障帶班加班費2000*26/30天--1733 全勤獎金1000*26/30天--866 勞保費382元+健保費678元,共678元 回補退休準備金(6%)1040-1200=160 總計25854元 請問投保是以20008元這樣正確嗎? (4) 後續老闆又LINE我 Hi X老師, 2016-07-11 公司在處理你的薪資時,很抱歉公司在未與你對帳及未得到你的確認你的薪資明細無誤後,即便宜行事而滙款到你的個人帳戶內。這處理流程有瑕疵且未遵循勞基法辦理,在此向你致上十二萬分歉意。公司在此立即更正且煩請你將滙款$3497返還給公司,造成你的誤解及不便在此再次向你致歉!將滙款返還給公司的手續費公司將全額支付。 另外公司必須與你約定某個時間,煩請你到公司針對你個人的上班時間及薪資計算方式對帳,以及洽談「違約金」償還事項,以上皆為離職程序之一,若是無法完成離職程序則無法執行薪資計算及給付,敬請回覆並且約定時間雙方親自對帳。 若是在7月13日以前未得到你的答覆,公司將被迫依法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市政府勞動局與你約定日期,三方共同對帳及處理「違約金」償還事項。 再者若在7月14日以前未得到你的返還「滙款$3497」,則你將有「侵占」之疑慮,公司將被迫在7月15日向台北市刑事警察局報案,屆時再請你向檢察官說明原委。 以上皆是依據你所要求的「法律流程」規定辦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因我對以上有疑慮,故提出申訴。 請問律師我這樣有辦法申訴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