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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皇樺 律師
律師證號:99台檢證字第84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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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刑事訴訟、智慧財產權訴訟、公司內部制度建立、企業法律顧問

搜尋結果:共 5 頁,41 篇文章
回覆 阿蒝 的發言內容: 我直行車再開,然後一台車要左轉,因為沒讓他左轉,馬上開來我旁邊,跟我說很厲害嘛很厲害嘛!我回我 ... (恕刪) 您好,      1.請警方協助調閱路口監視器(從哪個路段開始發生糾紛以及跟車情形,一路上都可以調閱)。  2.請警方就車輛擦傷部分採證,通常擦傷部分都會留下雙方車子的烤漆碎片。      3.縱使沒有辦法直接證明對方確實有出言恐嚇,也可以從沿路的監視器畫面來佐證對方危險駕駛的行逕,並主張對方行徑已造成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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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5
您好,       基本上這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只要去警局把事情原委說明清楚就可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責任並沒有處罰過失,頂多只有民事責任,到了檢察官那裏檢察官也會要妳們雙方去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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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3
您好,       1.路權與酒駕是兩回事,酒駕仍有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人受傷的話,不至於影響到刑事判定。       2.不過民事方面,如果涉及求償的話,會因雙方都有過失,須依過失比例分擔。至於這過失比例就要行政機關去鑑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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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05
您好,      建議可以先申請調解。對方對於維修費用的請求,理所當然要拿出相關單據,且單據也需要記載維修的部分,就此部分可依據先前拍攝的照片提出並爭執之。
瀏覽:581
日期:103-08-05
您好,       1.本案是以贈與方式贈與您母親的話,應該是適用民法第244條第一項(上面賴律師有引出法條內容),此時是否惡意就不是問題重點。重點會變成當初您父親是否因為贈與系爭房屋造成卡債有無法清償(有害於銀行債權)的情事。這部份就要請銀行具體舉證說明。 2.實際上您父親贈與您母親的價值應該以系爭房屋價值扣除當時剩餘貸款,依您說明如果您父親當時名下還有一棟房子,實際上應該是不至於符合「有害於債權」的情事。當然這部分您可以提出主張。       3.至於您提到過戶後父親還有繼續繳納卡費,這部分最好也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或是請法院命銀行提出相關資料,都可以作為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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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8
您好,       1.依您所述,應該是緩刑及罰金,但緩刑期間不必先繳納罰金,怎麼會先繳納罰金?這部分最好向書記官確認。       2.一般來說緩起訴期間是從判決確定,本案是上訴期間屆滿為止。
瀏覽:2329
日期:103-07-28
您好,      1.基於舉證責任,公司若要主張不見的物品也是您所拿走,也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建議就此部分不予理會。      2.如果公司真的又藉題發揮以此提告,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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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17
您好, 1.就算有外傷挫傷部分,也可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據此向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以及肇事逃逸告訴。 2.既然有報警又有監視器畫面,警方會先製作初步肇事研判表,初步針對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作一判斷。 3.如果對方因此遭起訴,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金錢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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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10
您好,       您前夫對您同事的騷擾行為,除了可能會有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外,騷擾內容如果涉及身命身體財產等安全上的威脅,也會構成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建議您同事可以的話把對話錄音下來保留證據,作為日後追訴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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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3
您好,       除了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繼續請求鴻森公司負擔解約所生一切費用以外,建議對負責人另行提出違反銀行法(違法吸金)以及刑事上的責任;也可以聯合受害者一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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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