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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挺絹 律師
律師證號:98台檢證字第8434號
瀏覽人數:2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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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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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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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碩士;論文「信託受益權與婚姻財產之關係─以美國法為中心」 現任: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消基會義務律師團委員 法律專欄:台灣電子商務創業聯誼會網站;小人物雜誌 *具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 *律師證書遺失後補發字號103臺檢補證字第446號 *專長遺囑信託規劃 *請參明恩法律事務所網站: http://www.brightgracelaw.com/

搜尋結果:共 2 頁,1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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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8
目前既然你和公司已經對他提出告訴,某程度上可以說明你沒有和他共同犯罪的意圖。 你先再等進一步的通知,看後續警方或甚至檢方有什麼動作,可能再傳你去作證、問話。
瀏覽:737
日期:101-07-03
小順您好: 簡要回覆您的問題, 1.按您的敘述,他如果確實盜用你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那對公司而言只要錢確實是公司應該給他的,公司有何損失?只是如果他會用你的帳戶去要求公司匯錢給他,那表示他有你的密碼,可以支配你的帳戶,當他利用你的帳戶,去另外做詐欺別人等非法情事時,你的確有可能會被以幫助犯的身分被叫去問話。
瀏覽:911
日期:101-07-02
Jack,不客氣~^^
瀏覽:943
日期:101-07-01
Vicky您好: 簡單回覆您如下: 小叔在未告知你們夫妻的情況下,把小孩帶出去玩,還導致他受傷,有機會成立民法第174條第1項不適法無因管理的責任,所造成的損害即便他沒有過失,也應該要賠償。也有成立民法侵權行為的可能性。
瀏覽:1235
日期:101-07-01
Jack你好: 一、若對方真向法院起訴,那你們應該會先收到調解通知書,如果當初契約當事人簽的是你父親的名字,他會接到通知,但你可以代替你父親去,只要請你父親先簽委託書。 二、依你問題的描述,仲介公司應該是依契約,要請求違約金,依據應該是你們在專任委託期間內,又另外委託其他家仲介出售房屋,違反契約條款。 三、如果開庭或調解時,你們可以向調解委員或法官主張,這個契約是定型化契約,要受到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當初契約是寄過來的,沒有業務員和你們說明裡面的內容,導致你們不知道還有專任約和一般約的不同,業者違反說明義務的要求。 四、另外,消費者保護法有規定簽約前要給你們30日以內的審閱期間,讓你們看契約條款。如果業者違反審閱期間規定,你們可以主張,業者向你們請求的依據,因違反規定,所以不能向你們請求。(但這項從你的描述來看,似乎主張有困難) 五、也可以從違約金過高方向,請求法院酌減。 六、依據經驗,建議您從上面幾個方向,和業者談和解(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法院調解委員、法官調解都是機會),是比較實際可行的方向,按您的描述想要完全不任何賠償責任,難度很高。 以上幾點,供您參考!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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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30
您好,簡要回覆如下: 1、調解的次數,不一定,要看雙方是否還有調解意願,如果第一次調解後,雙方還有意願再用調解談談看,就還會有下次的調解庭。 2、調解時,可以把自己手上有的資料,以及希望談的條件方式先想好,再去談,調解委員也才知道要從何幫忙協調。 3、要請求贍養費,妳必須主動向法官提,並且準備好,先生在婚姻中有錯的證據。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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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08
您好: 申請支付命令,是可以用郵寄的方式寄到高雄地方法院,沒有問題的!
瀏覽:6644
日期:101-04-26
 Ting您好: 1.既然當初有報警,警方應該有製作”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故現場圖”,可以從上面做初步判斷彼此的責任,再從這部分去談彼此應負擔的金額。 2.就對方向你請求的金額10萬元部份,你有權要求他提出是依據哪些單據,計算出10萬。而且醫院收據或其他單據都必須是看的出來,是因為這件車禍他才有的支出,其他和這件車禍無關的,他並不能向你請求! 3.既然當初你的機車也有受到損害,因此,你也可以向對方主張這部份的賠償。但如果你本身並未因車禍受傷,則你要請求精神賠償金是有困難的! 4.建議還是以談和解為優先處理方式,上法院,法官還是會問是否願意和解! 5.若真需要打官司,你又有經濟上的困難,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請他們派律師協助你! 給您參考,祝順利!
瀏覽:1432
日期:101-04-26
補充一下,對方若已經領取強制汽機車責任險保險金,那他領走的部份,就必須從向你請求的金額內扣除囉!比如說,他請求10萬,但他已經從保險領走2萬,那他只剩8萬可向你請求囉!請一併留意!    
瀏覽:1432
日期:10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