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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瑄 律師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9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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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3 頁,124 篇問答
  • 潔羽
  • 發問時間:105-08-01 20:25
  • 請問,我目前因為未出庭被通緝,案子是拿他人身份證辦門號,以及盜用信用卡,可是近期我到戶政跟醫院住院怎麼都沒事。
  • Culaliya
  • 發問時間:105-06-29 02:02
  • 您好,想請問:國外購買的水貨,原廠正版,平行輸入,如迪士尼、三麗鷗,甚至是一些運動廠牌商品等等,帶回台灣於網絡或店面販賣,會被台灣的代理商或經銷商提告嗎?網路上查詢到,台灣屬於國際耗盡,但為何有些人說網上販賣水貨會被代理商或經銷商提告侵害商標權或其它罪名,進而索賠鉅額賠償金?謝謝。
  • 發問時間:105-06-15 22:10
  • 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自己口頭有與對方老婆承認有在一起,但是已經過了半年了,他老婆現在說要告我,還有效用嗎?那精神賠償金還要賠給對方嗎?賠償金是怎麼計算的?我該怎麼證明她老婆已經知道半年以上了,因為我也沒有錄音或什麼證據可以證明。 因為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有幫男生貸款100多萬,他老婆知道的時候也說了就是只針對錢的部分,並沒有要對我提告,現在他們不想還了,說如果不要告我,就要我減少我幫他借的錢才還我,而且還要求分期,中間是男生不肯對我放手,還出言恐嚇我,但我沒錄音,然後又在被他老婆看到我們有聯絡,他老婆又不爽了,說我騙他,但是我們並沒有發生關係,而是因為卡在錢的關係,我沒辦法脫離,一開始幫他貸款的時候中間有想分手,可是男生說分手錢就不會還我了,我還因為這樣去看了精神科吃憂鬱症的藥,因為我是單親媽媽,薪水也有限,可以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我應該怎麼去處理他老婆這樣反反覆覆?
  • 曾于瑄律師
  • 回覆時間:105-06-23 09:35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該可以分做刑事與民事兩方面: 刑法239條通姦罪:有半年的告訴期,只要您能提出有利的證據證明告訴權人已知悉半年以上,即無庸負此刑事責任。 民法第184、195侵害人格權的損害賠償:自知悉時起2年,同樣您若可證明對方已知悉超過2年者,即無庸負此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賠償範圍包括精神慰撫金。 以上回復,希望能幫助您,謝謝您。
  • 依依
  • 發問時間:105-06-04 15:58
  • 因為我在104年10月26離婚,可是我在104年8月有了身孕,是現任老公的。可是我無法幫小朋友報戶口,必須走否認之訴。請問我要如何辦理,又如何可以不讓前夫知情呢?
  • 曾于瑄律師
  • 回覆時間:105-06-23 09:40
  • 一、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該先釐清小孩是誰的婚生子女。從子女出生日回溯181~302天間,看當時您是與誰有婚姻關係,該人就是小孩的法律上父親。 二、否認婚生子女之訴有時效限制(民法第1063條),再請注意。 三、您提到如何不讓前夫知道的問題,應該先確認誰是小孩法律上的父親,假設是您的前夫,要提起否認之訴將以前夫為被告,不可能不讓被告知悉此事。 以上回復,希望能幫助您,謝謝您。
  • 依依
  • 發問時間:105-06-04 15:55
  • 哈露,我想詢問有關否認之訴的問題
  • VM
  • 發問時間:105-05-19 20:42
  •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東,占九成股份,另外兩名股東各佔5%,其中一名為法人代表,而這兩名股東為夫妻關係 由於本人常年在國外,大概三年前開始偶然發現公司業務量劇減,而每年的審核財務報表與股東會三年都沒有進行,直到現在公司的狀況已屬未營運之空殼公司,後來還發現法人代表竟以公司名義私下做買賣並招集資金實施詐騙,而我向這對夫妻要求退股拿回資金,這兩名股東居然私下以公司名義互相簽立本票製做假債權,企圖想以公司資金抵銷,自然就不用將我資金歸還 請問1.這對夫妻是否已構成偽造有價證卷罪(當初公司大小章是由我保管,法人代表私自去變更)? 2.對於我投資的資金該如何追討? 3.對於他們未經我同意,私下以公司名義做買賣與集資的行為已侵害到我的權益,請問他們觸犯了那些法規(民事及刑 事的請詳細告知,以便依法追訴)
  • 發問時間:105-05-11 17:30
  • 公司倒閉跟股東有關係嗎?
  • 發問時間:105-04-27 07:23
  • 請問一下通姦罪是一定要抓姦在床嗎? 如果已經過了六個月以上還能告嗎?
  • 發問時間:105-04-14 00:53
  • 我有幫朋友向銀行貸款,雖然沒有交付的轉帳記錄,但是有本票借據,但是對方信用破產,名下也沒有不動產,借據上寫是每個月要償還2萬6千多,總金額欠我幫他與銀行借的本金加上利息是160幾萬,借據上也有寫明銀行利息對方也要支付,但是對方哭窮說自己無法生活,要耍賴不還,就說沒錢要命一條,因為對方不能報稅,雖然我跟他在同公司,他卻惡意跑去跟我們老闆亂說,要老闆變成一個月只支付我2萬,但是我這樣也沒辦法過生活,請問律師們這樣我去法院告他錢還有辦法拿回來嗎?對於一個雖然有工作但卻沒有報稅,銀行也信用破產,名下也沒有財產的人,是不是我借的錢也拿不回來了?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 小豬
  • 發問時間:105-03-13 15:59
  • 我在去年的時候前後請友人幫忙匯款網路購物的金額,但至今尚未償還完畢,友人以至警局對我提出詐欺,而我今天也到警局做完筆錄,警察要我趕快把錢還給對方,但我沒有這麼多錢,也有試著跟對方聯絡但對方都不接,想詢問這樣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還是只屬民事借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