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找律師

服務律師詳細資料

方安遠 律師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46號
瀏覽人數:19706
  • 律師經驗:
  • 律師文章:55
可聯絡方式:電話電話 emailEMail 簡訊連絡簡訊

律師服務範圍

服務內容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律師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東吳大學法律碩士

現任上市公司及中小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服務項目:

企業法律顧問    法律爭議協談    契約問題    民刑事訴訟與執行
商務糾紛    勞資糾紛    保險糾紛    金融消費爭議   消費爭議
不動產糾紛       婚姻與親權事件     契約審閱及撰擬    
代撰訴訟相關書狀      代撰代發存證信函      律師函    
搜尋結果:共 3 頁,27 篇問答
  • 阿森
  • 發問時間:104-09-13 11:10
  • 我先前因為投資 跟債權人借錢 簽下本票 因投資失敗 公司老闆跑了 也發不出薪水 也還不出錢來 本票有辦法延期還嗎
  • 宥宥
  • 發問時間:104-07-30 17:30
  • 我想請問因?我在外面有欠債立息?本金是120864元,每個月都固定還10072元總共還了五次應該還剩70504元,還有一次還了5000元,正確應該是剩65432元,但是因為這ㄧ兩個月工作的關係所以無法正常還款,對方去了法院要我每個月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但他求償的金額確是80000元,這樣我能該怎麼做呢,還是真的就只能80000元開始還,因為我收到法院通知書了
  • 宥宥
  • 發問時間:104-07-29 16:59
  • 想請問我朋友他有被法院扣薪3分之一,但是他的公司是領現金的,這樣扣的到嗎?
  • 林寶
  • 發問時間:104-07-09 21:42
  • 不好意思,想請問小弟女朋友今年發生車禍,原因是前方車輛未打方向車臨時右轉,導致我女友煞車打滑機車飛向對向來車,目前有稍微知道這大概是意外傷人,前方轎車也因路段關係無監視器所以找不到,想請問意外傷人是否可能被關,因對方在吭我女友家,目前對方手骨折,對方說手術費15萬(已匯),但是對方現在和解要求,40萬快50萬的薪資賠償、15萬多的車資,總共大概70萬,對方原本做保全(機動)所以他拿薪水3萬多的來跟我們請1年薪資賠償,醫師有說過大概8個月到10月傷就好了,而且對方年輕人會更快,車禍之後對方又馬上辭職,對方有請律師,和解時我們完全無法講話(對方律師會插嘴),我朋友說走法院可能不用賠那麼多,是真的嘛?我怕意外傷害我女友會被抓去關,所以不知道如何解決,拜託各位告訴我如何處理,拜託拜託,麻煩各位,謝謝
  • 琳琳
  • 發問時間:104-07-02 03:32
  •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先生在去年103/6月5日家暴我,那時我還懷孕,我有驗傷單,他職業是警察有時還處理民眾家暴案件,他在我懷孕不只打一次只是我驗傷只驗一次,現在孩子生了小孩快8個月大,我們爭吵不斷,我想離婚我要孩子監護權,想請問各位律師他警察職業每天工作12小時根本無法照顧孩子,他爸媽也幾乎每天吵架甚至打起來我有錄音檔,他爸媽都官司纏身,他媽前陣子還打傷雙和醫院護理師現在還在賠錢中,他爸前幾年過失傷害罪,他大哥竊盜罪,以上這樣法官會覺得他們適合有孩子監護權嗎?我先生雖然月收7萬但前幾年玩期貨現在負債累累還欠一堆卡費。 而我的部份是單親,家裡較窮住套房很擠前幾年領低收入戶現在沒有經濟不好,目前專心帶孩子沒工作,但我孩子從出生到現在我是最主要照顧者,我姐有官司前科,媽媽現與男友同居但都幫助過我照顧孩子,照顧孩子都是我們女方,而前個月我因為照顧孩子肚子餓,拿了我先生皮包的卡去超商刷幾樣吃的才幾百元,他卻說要拿這點告我讓我拿不到監護權還說要讓我被關…他邊說邊冷笑很恐怖 請問以上分析後誰比較有監護權? 我?的會被關然後沒有監護權嗎? 謝謝各位律師,我?的受狗這樣的恐怖情人了
  • 阿亭
  • 發問時間:104-06-09 00:11
  • 您好~我個人是小三身份,想詢問: 元配去年11月底對男方提告,要求小孩的撫養權,小孩的教育費,以及贍養費. 女方提出的證據有一些我們的通話錄音,通訊軟體的私密對話,剩至還有我租屋處房間內的照片(包含我跟男生的照片,但非私密照) 女方目前並未對我提告,但很有可能會告我 我想詢問:1 女方現有的這些證據可以告我嗎?民事還是刑事? 2 女方有我居住處房內的照片,我是否可提告?
  • Jayvyn
  • 發問時間:104-06-01 16:05
  • 您好:請問自立遺囑,有關配偶特留分,在法院公證時,如配偶同意放棄特留分,其遺囑內容是否能成立?
  • Lindsay
  • 發問時間:104-05-29 23:19
  • 本人於2013/7/22至2015/5/13任職於某健身中心,本人於2015/5/14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並於5/26繳回公司財產,但是於5/29遭公司口頭告知因為在職期間有違反公司規定,並且公司認為我涉及不法情事,因此公司將扣住我2015/4/1~2015/5/13之業績獎金做為賠償,本人2015/4/1~2015/5/13之業績有達成公司所訂定之業績目標,4月份的業績獎金為新台幣$129,000元,2015/5/1~2015/5/14的業績獎金為新台幣$17,400元,2015/5/1~2015/5/13的基本底薪為新台幣$8,800元,以上共計新台幣$155,200元,本人主張公司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6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即日給付本人上述薪資共計新台幣$155,200元,並給付入職時所預扣制服費用(因制服已返還給公司)。請問這樣主張是合理的嗎?
  • Jayvyn
  • 發問時間:104-05-25 22:13
  • 律師您好: 我要諮詢有關房屋產權保障相關問題,日前以我舅舅的名義購買一間房子,舅舅是房屋產權登記人,但購買房屋之規定有綁預告登記及不得租賃且十年內不得買賣,假設舅舅十年內過世其房屋可由妹妹(本人媽媽)繼承,由於舅舅無經濟能力無法支付房貸,故由本人來做保證人,以利後續房屋貸款每月清償本金及利息,本人媽媽並口頭承若十年後房屋登記本人名下;舅舅親屬(舅舅雙親已過世),有一位妹妹(即本人媽媽,媽媽育有2子女(包含本人)),如果十年後房屋除了妹妹(即本人媽媽)之特留分外,如果另一名子女若要求房屋繼承部分,畢竟口說無憑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 阿義
  • 發問時間:104-05-10 01:11
  • 請問律師! 事情起因是對方到我一位乾姐上班的酒店,多次去消費簽單欠了將近一年30多萬一直都沒還,我乾姐因為他爸過逝要辦喪事,多次向對方催討所欠簽單金額,對方只是敷衍帶過並沒打算還錢,後來我知道事情以後先拿30萬借給乾姐應急,並跟乾姐說我幫他去催討對方欠他的錢,後來我有約對方出來簽本票給我共簽了三張本票,到期日是每10天要還10萬,結果還款日到了對方還是藉口理由一堆來拖延不還,我就用我名字照本票地址去聲請裁定,後來法院通知我要去做公示送達,當天晚上我約對方在咖啡廳見面,原本意思是想知道對方住那,怕他以後沒還錢時至少還知道他住那,想不到的是對方一到見面才說不到幾句話,他就在咖啡廳當很多人面前突然跟我下跪,當下我很驚訝也很生氣的想他為何有這舉動,並動手往他胸口打了一拳後再把他扶起,(後來在很偶然的時候看見他朋友傳LINE給他,內容是他朋友有把在咖啡廳用手機錄下來的影片拿去派出所報案,不過員警看過影片後覺得並沒有犯法而不受理報案),而我在地檢偵查庭也有承認我有打對方一拳,事發隔天下午對方有拿診所驗傷單,上面註明疑似肋骨挫傷去派出所向我提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與傷害三項罪名,其中恐嚇取財與妨害自由已獲不起訴,而傷害罪由地檢聲請簡易庭判決,我知道在簡易庭之前如果有與對方和解就能撤銷告訴,不過事情起因是債務糾紛而起,對方也不可能會和我和解,而在我的想法是對方欠錢不還在先,再來設計告我在後,要我和對方和解至少欠的錢要一次還我才願意,所以和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請教各位律師,我有收到簡易庭傷害傳票,下個月要去簡易庭開庭,我要怎樣敘述答辯才會對我有利,並讓公訴檢查官與法官了解我是被對方設計而犯罪的。 還有本人並無前科,如果有被起訴會判多久,以後有無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