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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03 | 最近登入:104-21-05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您好:        因公公有一套房出租,但老人家未留意應去法院將租約公證,        就租給一對情侶,立約人為男方,兩人常爭吵,租約到期後        男方就離開,不與女方聯絡,女方目前堅持不離開,也積欠一個月        房租未繳,公公已先寄出存證信函請女方5/1搬離,並口頭告知        女方,但?女方回覆就是不搬離,若到5/1後我們是否可以直接        進行斷水、斷電,或是有其他法律程序可提告,因房子公公已過戶       給老公與老公的兄弟,後續處理是否要請老公出面處理呢?      麻煩請協助,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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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8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請教一下 1.只要合約已過期,我可以自行斷水斷電,不會被對方提告嗎? 2.竊占罪雖為刑事,請問我是否需先自行搜證?像保留監視錄影的影像之類的! 3.能否再加提告侵權行為(查了一下為民事)? 4.房東為公公,以房屋權狀上所記載的所有人是公公的兒子,請問提告人可以是房東,還是房屋所有人?  5.因合約無公證,所以也無法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若斷水斷電後,也告上竊占罪後,對方仍不願離開,該怎麼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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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28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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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0
請教兩個問題,我(簡稱甘男)名下有棟房子,因父親(簡稱甘爸房東)已退休,請父親(甘爸)代為房東管理,進行套房出租以收取生活金,套房合約立約人為約40歲以上男子(簡稱A男)立約不久後,有一女朋友年約40歲以上(簡稱B女)一起入住進所租貸套房。 於104年年初,因套房內物品損壞,A男通知甘爸房東進行修繕,但A男常於外地工作,平日只有B女居住,甘爸和A男談定好修繕日期及時間,但因當日聯絡不上B女,因修繕時間問題,甘爸於A男同意下,開啟套房進行修繕。 之後因A男和B女出現感情糾紛,A男動手歐打B女,B女一怒之下告上警局,B女向A男提告傷害,並將套房立約人A男趕出套房,並自行居住於套房內,B女卻向甘爸房東提出私闖民宒, 請教問題一:B女向甘爸提出私闖民宅能成立嗎?問題二:於2015年4月5號後,租貸合約到期,立約人A男表明不願再租貸套房,租貸和約解約但長年A男和B女居住一起,B女已有套房備份鑰匙, 若A男搬離後,B女不願成立新的租貸合約,不願付房租情況下,長期賴在套房內並無搬離意願。 請問我(房屋擁有人)是否能對B女進行擅闖民宅或侵佔罪名還是有其它罪名可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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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