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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03 | 最近登入:104-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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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2 年我在台中大里購入社區型二手自用住宅乙戶,該社區管委會以社區清潔與公務維護收取管理費用之名,向我收取管理費,然而我購入房型與其它房型有所不同.無須透過共同區域進入.
我的問題:
(1) 社區管委會,不須透過協商就可強行要求住戶履行他們訂定的合約,要求其它住戶承擔莫須有費用?
(2) 該管委會已寄發存證信函, 我該要如何處理呢?
(3) 我的訴求是, 合理支付我該承擔的費用, 而非去支付一些莫須有的費用?這樣算是合理,這部份可找那些公證單位幫我處理,謝謝!
瀏覽:457
日期:104-03-27
你好,2012 年我在台中大里購入社區型二手自用住宅乙戶,該社區管委會以社區清潔與公務維護收取管理費用之名,向我收取管理費,然而我購入房型與其它房型有所不同.無須透過共同區域進入.
我的問題:
(1) 社區管委會,不須透過協商就可強行要求住戶履行他們訂定的合約,繳交社區管理費?
(2) 該社區管委會已寄發存證信函, 我該要如何處理呢?
(3) 我的訴求是, 合理支付我該承擔的費用, 而非去支付一些莫須有的費用?這樣算是合理,這部份可找那些公證單位可供諮詢或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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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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